最近朋友推荐一本《情人》,这本书是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在70岁的力作,曾经获得一九八四年龚古尔文学奖。
说实在的,读完一遍之后,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写的什么,我想,也许是我对读书的功力太过肤浅,又或许这不是我喜欢的风格,所以才读不太明白。把我的感觉说给借我书的朋友听,朋友笑说,读不懂,就对了,这就是杜拉斯风格。要一读再读,并且了解一下作者的写作背景,才可以体会作品的魅力。
我是个不太肯服输的人,听朋友这样说,便耐着性子,仔仔细细又重头读起,和读第一遍的感觉完全不同。
感受到就像作者的内心独白,作者开篇写到"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种场景,存在于作者的心底,这是对走过岁月的无憾,也是对生活的极致热爱。
《情人》的男主角是一个中国富商的儿子,小说中热带殖民地的奇异背景,异族男女“伤风败俗”的私情,加上诗一般的跳跃式节奏,自由不羁的思绪和情感。可以感受到杜拉斯的写作是如此地任性、热烈。
这也是杜拉斯对自己的过往岁月的回顾,有很浓的个人传记的味道,并且可以感受到作者一直过着自己渴望的,充满爱情、欲望和激情的矛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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