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8号,是她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过完了这一天她就要走了,就要离开北京了
不记得是在什么时候见到她的,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
但能记得的是她戴着眼镜斯文的样子,和她坐在一起舒服心安的样子。
然而过完了今天一切都将是会变成回忆。
毕竟她是要回家结婚了。
其实与她的回忆不多,因为在一起的工作也就是三个月左右,真正熟悉的也就是两个月。
两个月,六十天。
这时间短吗,真的太短了。短的我几乎没准备,她就说要回家结婚了。
突然好恨自己。
自己也曾直接和她说过,你是我第一个一眼看见就直接喜欢上的人。
既然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不多找点时间陪她。
既然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不早点告白。
既然是这样,当初为什么不首先找点和她说话,和她熟悉。
是为了该死的自尊吗?是为了怕被别人说成流氓吗?
所以最后就是这样的结果吗?
留下给自己的只是悔恨和遗憾吗?
记得有首歌曲,你那么爱她,为什么不把她留下。
是啊, 我那么爱她,为什么不把她留下?!!
可是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留下她
她喜欢我吗?不知道,只是知道作为朋友是很好的关系。
唯一知道的是,她知道我喜欢他,而她每次应付我问她都是一笑而过。
想起之前网络的一句话:
男人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在最无能的时候遇到最爱的人。
这或许是借口吧。
我对她说,我也可以养你,只是她拒绝了。
她说,我和她喜欢的人有差距。
是的,是我的能力不够。
真 的该好好赚钱,好好努力。
至少以后遇到喜欢的人,还可以有自己自由选择的机会。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今后好好的生活,请记得我的一句话。
我永远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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