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分房住,岁数都在七十岁上下,要么还要老一点。他们过得自得其乐,不过当然是以傻里傻气的方式。
2.我以前老是琢磨斯潘塞老先生,你要是对他琢磨得太多,就会纳闷他那样活着还有什么破劲儿。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全驼,体态很难看。上课时,他在黑板上写字时,每次一弄掉粉笔,前排哪个同学就老是得起身捡起来递到他手上,在我看来,这真是惨不忍睹。可是你如果对他琢磨得刚好够多,但又不太过分,就会觉得他那样活着对他自个儿还不算太赖。比如有个星期天,我和几个同学去他家喝热巧克力时,他让我们看一条纳瓦霍人织的毛毯,破破烂烂的,是他和斯潘塞太太在黄石公园从一个印第安人手里买的。看得出,斯潘塞老先生从买这样东西中享受到了极大的乐趣。我就是这个意思,拿像斯潘塞老先生一样老得不中用的人来说,他们能从买毛毯这种事中享受到极大的乐趣。
3.他正在读《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药丸、药水,什么东西都有股维克斯滴鼻水味,很让人沮丧。
4.你永远搞不清楚他这样特别爱点头是在想事儿呢,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不错的老头儿而已,一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头。
5.他念完后,放下我那张破试卷看着我,就好像刚刚跟我打了一局乒乓球还是怎么样,把我他妈收拾得片甲不留似的。首先,我之所以写下那段破话,只是不想让他因为没给我及格而觉得太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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