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凉三桐
我所能读到的几乎所有的文学里,所能听到的几乎所有老人的中年人的讲述,接受到的几乎所有的观念里,故乡都该是个小地方。是村子,是田,是水,大一点的叫县城便到了头。
这令我惊恐,毕竟我的故乡大不一样。
父母曾半开玩笑教导我的是,在外不要总说自己是北京人,说自己是山东的。我问为什么,他们搪塞什么山东是你的祖籍之类的话,便就过去了。
说来也罢,时至今日,“我的故乡是北京”,这话怎么听都奇怪。我当然不会在十七岁有太多提及故乡的需要,只是我简单设想个二十年后,或者十年后便足以,那种周遭人于酒席大谈“故乡”的风景,感怀于其风土人情之淳朴而美好,再来上一句“这城市里可不如我那老家呵”的感叹。那我可又该如何应付呢,好似他人都有个“一生的蛊惑”,而我却像个从来没有归宿的浪子,也只能颤颤巍巍地指着光芒耀眼的地方,简单一个“故乡”二字,又是多难开口。
正所谓“水土养人”,一个人少年时候成长的地方会对其一生有着太大的影响:快乐的便眷恋,便知恩图报,以故乡为傲人的资本;伤心的则逃离,在他乡的夜晚里思索,成为纠缠一生的梦魇。可故乡总是那个被离开的,被思念的,而永远不是那个被停留的。一棵树当然不会有故乡,因为终其一生他都守在扎根所在的土地。由此而推及的便是毫无理由大谈“故乡”的,仍是少年的我。
可我又要未雨绸缪了,我的故乡会是哪里呢?
“我在这里欢笑 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 也在这儿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 我在这里迷惘
我在这里寻找 在这里失去”
若说故乡必然这样的地方,我是别无选择的。
说到底,一座城市的故乡,究竟又有什么不同?
当你离开一个村子,会看到更大的,耀眼的繁华;可当你离开一座城市,你只能感到荒凉。
这远非什么可鄙的,以地域为名的狭隘眼光。这几乎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陈述那种不必避讳,不用言说的巨大差异。若真有什么恰当词眼,可能是“来自城市的溺爱”吧。
你可以于从南站出走的火车上,坐于窗旁,耳朵里塞上一首《安河桥》。你先能看到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然后是黄昏醉人的光。火车在加速,你能清晰地感受到喧闹的,繁华的,城市的逝去,一如黄昏之后夜的降临。大地上再没有碍眼的楼,只留下广袤,以及土地本身的颜色。你可能会落寞,或者有些其他什么感慨,对于世界的辽阔还是过客的匆匆,只是在你知道你终究已经离去,在举目四望皆是毫无亮光的,无垠的黑夜的时候,你会想起一句最开始便听过的话:
“让我再看你一遍
从南到北
像是被五环路
蒙住的双眼”
若说我对这城市真有什么不愿离去的挂念,那便是如此。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也是蒙住我双眼的地方。这是我别无选择的唯一的庇护,和唯一能称之为故乡的地方。
我记不住故宫脊兽的顺序,记不住颐和园的长廊有几节,没听过胡同里的闲谈,午夜后海的摇滚。我甚至没进过雍和宫,鲜少路过国贸,对那些藏于市井间的小馆一无所知。可我仍然深爱着这里。
我忽然又能明白我的父母了。
这个我以为故乡的地方,在他们眼里,在从前来这里开始到将近二十年后的今天的漫长岁月中,从来都只是个异乡而已。
无论你的故乡是哪里,不是故乡的地方,当然都是异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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