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前,女儿和小她一岁的妹妹一起玩,听妹妹说在网上进的货都到了,下午可以去广场摆摊了。女儿心动了,说要和妹妹一起去,我问她准备卖点啥呢,回答说,那些旧漫画书,还有明信片啊之类的,柜子里都莫哪放了,就把它们处理了吧。
说行动就行动,下午6点多,两人就收拾好东西出发了,我把她送出门,她爸爸在屋里大声说:“女儿加油啊,挣钱了晚上请我和你妈吃烧烤啊!”
7点多,我俩商量着,去看看女儿这个摊摆的咋样呢,就溜达到广场上去,发现通往广场的这条不足百米的路上,两边都摆着小摊,摊主都是他们这般大的小年轻儿,卖的东西都差不多,小头饰啦,小玩具啦,还有T恤等等。
我俩找到女儿的摊位,问她开张没,女儿兴致勃勃地说,卖了10块钱了,两本漫画书,一本5元,“哟,新书买的才6元一本,至少是一年前的书了,还看得这么旧了,还能卖这么贵,看来我女儿还真是做生意的料啊!”听着我说的话,女儿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第二天下午,又早早的去了,结果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暴雨把姐妹俩差点淋成落汤鸡,收获是卖了两沓明信片,2元钱。
第三天下午,有点犹豫还去不去,听同学说,可能会提前开学,那是不是得补作业啊,问我的意见,我说,这事自己决定,想想自己摆摊的目的到底是啥。不过,任何时候,事情要分轻重缓急。她想了想说,今天还是去吧,总要把三天摆出去吧。我没说话。晚上回来,盘点收获:卖了8元钱。
今天下午,我问她还去吧,她说不去了吧,我问她摆摊的目的是啥,她说体验生活。我说,那你体验到啥呢?她说,卖东西还是不容易啊。我说,能体会到这一点,那就说明你有收获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思考的,你要思考为什么没人来买你的东西?怎么才能更好地增加收入?
不知道女儿是不是真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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