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郭郭-作家之眼 16/365
学校马上就要放寒假了,我得赶紧把借的各大图书馆的书还回去,再找一些借回来看。
新近,由于看了电影《我的塞林格之年》,心里痒痒的又想再看一看塞林格的大作《麦田里的守望者》,原本计划把从老校区图书馆里借的六本书还回去后,只借这一本就好。然后,再到新校区的图馆去借一些,到省图再借一些。
谁知,却在老校区里意外地看到了一套简▪奥斯汀的文集,文集是她的六本长篇小说,分别是《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实在是太爱,忍不住就全借了。
简▪奥斯汀的书,爱是很爱很爱。但其实,我也就只看过她的《傲慢与偏见》和《爱玛》,其他的都还没有来得及看。
《傲慢与偏见》是读初中的时候看过的,那时候在县城上学,寄住在大姐家里。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和我哥到一位也是从我们村来县城上学的哥哥家里玩儿。他差不多同我们一样的情况,也是寄住在自己的姐姐家里上学。到他家里才发现,他的书桌上放着很多本小说。我一看到他的那些书,就走不动路了,记不住是他主动借我的还是我开口同他借的。
反正,走的时候,就捧走了他家里的《傲慢与偏见》和《安妮日记》,回到寄住的我姐家里,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那时候,看的每一本书都是借来的,学生嘛,哪有钱买书。也有特别想看的书没得借,也没钱买的时候。怎么办?只好趁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去书店里看,到书店里一蹲就是一整天。想起来,还真真是感谢书店里的店员们,感谢他们不赶之恩。也感谢那段岁月的自己。
《爱玛》是一位朋友送的,还记得那天是我的生日,约了好几位朋友一起去吃KFC,席间他送给了我一包书作为生日礼物,其中一本就是《爱玛》。那男孩其实也谈不上特别熟,他是做科研的,整天钻在实验室里做实验的那种。他人很好,很温和,很爱笑。那时,他研究生才刚毕业,他的导师帮他找了在海口做科研的工作。好像是研究海产品的。
他对人很好,知道我喜欢看书,就给我买书,知道我喜欢吃虾就带我到大饭店里去吃虾。可是,不管去哪里我都要带着闺蜜,这很使他不爽。他不知道,其实我是想把他介绍给我闺蜜。但我这个红娘终究没有做成。最后是,他找了一位当教师的海南姑娘结婚了。闺蜜与分了无数次手的男友结婚了。他和我闺蜜似乎不是一路的,他喜欢看书,我闺蜜喜欢挣钱。
那个时候的自己啊,好傻。不过,现在也聪明不到哪里去。
哦,想起来了,我那时还在报社里上班,刚从北京回来的。他也是刚从北方来的,记得他时常谈起他母亲,和他的妹妹。他妹妹结婚的时候,问我,要不要跟他一块坐飞机去参加婚礼,我说我要上班。其实,主要是我闺蜜也没有空。后来,他就自己去了。
再谈起他时,我闺蜜说,懂得爱自己母亲和妹妹的男孩将来也会是一个疼妻子的人儿。
可是,我俩都没有福气成为他的妻,更准确地说,是我俩都与他无缘。
怎么会突然想起他来,是因为《爱玛》是他送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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