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人声鼎沸,我越过万人如海,恍如星河经岁月流淌,寻那难得一见的皎洁。
“找到了。”我朝他笑,他逆着光向我走来,金色的光镀在他身上,咚地一声,咚咚一声,一瞬间,我就如牛顿的苹果般,不受控制的滚落在他脚下。从天空到大地,心脏在持续着令人眩晕的摆动。那是我的光。
和他认识很多年了,总是见面,但每次看到他像神明一样走近我,把手伸到自己面前,光线为他镶着边,又继续绕过他,顺着他的手臂一路下滑直到不偏不倚地落在自己的眼睛里,瞳孔被虚无的光硌得生疼。我握住了他的手。
真好啊。有你的地方才是人间。于我,他是永远新鲜的,像刚刚绽放的春天。少年时期无意中碰到的手,彼此掌心的温度,听到他在身旁呼吸、抬眼、低头、写字,眼底尽是温柔。想写个方程的解,落笔是他的名。
篮球,吉他,白衬衫,他就是那个夏天,他便是整个青春。春华、秋实、夏蝉、冬雪,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从新年的烟火,到第一朵看到世界的樱花;从冒着气泡的冰可乐,到第一片邂逅土地的红枫,全部,全部,全部,都有他。
他站于哪里,哪里便是一地繁华。他只长身而立,已是意气风发。
对他,从来都是没有技巧,真诚又野蛮地相处。人潮顺着这个疯狂、腐败、没人性的世纪向前游走,只有一点点光,他清醒、温柔、一尘不染,一步一步,走向我的身前,步入我,如野鹤步入闲云。惟我,偏偏是我,可就得是这个花瓣一般轻曳的丫头啊。
我抬头看他,整个世界便都在我身后,他是生活扑面而来的善意。
人生碌碌无常。我曾在雪原找星光,乘风走去五洲四洋,后来看到风、雨、太阳、人、青天,都只觉得腻烦。
惟你。
我从不想遇见这世间的种种美好,我只想遇见你。
我是个俗人,也是个庸人,一无所长,但所幸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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