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方都同意的事说起,不论对方持有什么样的先入之见,我偏见,也不论他的主观意识和你的观点有多大差异,大多数情况下,两者总会有一些相同之处。 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不要以讨论不同意见作为开始,要以强调,而且不断强调,双方所同意的事情作为开始,唯一的差异只在于方法而非目的。在建立良好关系的过程中,实现双方兴趣上的一致是很重要的,只要双方喜欢同样的事情,彼此感情就容易融洽,这是合乎逻辑的,推而广之对其他许多事情,彼此也就愿意合作了,说服也不例外。 例一,老王家的女儿几年前就已经结婚了,当年订婚时确实利用了仅有的一点共同之处,继续说服后,才成就了这桩美满的姻缘。老王是以非常开明的态度对待女儿的终身大事的,但是妻子却一直坚持严格的条件,他心目中的女婿在学历家庭条件,年龄等各方面都是相当好的青年。但是姑娘却不在乎这些,这是女主人的愿望,完全相反,女主人反对,作为姑娘的父亲老王,也面带难色,不久,提亲者前来做夫妇两个说服工作,但是夫妇两人表示感谢后,还是婉言拒绝了,他们说这件事太麻烦你了,不过考虑到女儿将来的幸福,我们还是不同意这桩亲事。于是介绍人说在考虑姑娘的幸福,这一点上我们是相同的,并且利用这一共同点进行劝说,他说,如果你们真的站在姑娘的立场上,考虑她的幸福,就请你们重新考虑这桩亲事吧。夫妇俩经过认真考虑之后认为很有道理,他们认为如果一定坚持自己的标准,追求理想中的女婿,那么女儿恐怕要,终身独守闺房了,因此改变了态度,收回了意见,终于答应了。 像这样找到与自己意见相同者的共同之处并加以扩大,是说服对方时很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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