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莫住绝缘。
夫以心缘心,则受诸受,若正受生慧,自得常心,慧心既常,则於正无受,何等为绿,既无缘心,亦无缘绝,湛然常寂,何所住乎?老子曰:损之又损之,以至於无为也。
心在莫存心,
慧照湛常,则云心存,於绝无住,故日莫存心照,既不将而随迎心缘,则无绝而无住矣。
真则守真渊。
真者,谓常心慧照,清冷不杂也。若湛彼慧源,寂无所染,既无知法,亦无绿心,则泰和含真,本不相离;故云守尔。
修理志离志,
理者性也,志者心有所注也。若绝外境受此心也,则性受也。言修性者心有所注,但得遍照,若外尘已绝,境识无注,离形去智,同与大通,性修反初,圆照无滞,内外俱净,玄之又玄,则离於注想矣。
积修不符离。
上令修性离志,则内外俱寂,无起住心,亦无空心,坐忘行忘,次来次灭,若积聚修习,不能忘泯,起修一念,发引千钧,内照既摇,外尘咸起,则与彼离志不相符合矣。
志而不修志,
若心无所注,则何由渐悟,铃因所注而得定心,故云志也。不修志者,明离志而不积修,忘修而后性定,则寂然圆照。
己业无己知。
因心注而慧业清冷,故云己业。内忘诸己,外忘诸物,於慧照心无毫芒用,则於己业自忘知,故云无己知。
诸食气结气,
夫一熙凝结,以和泰和,和一皆泰,则慧照常湛。今口纳滋味,以充五藏,身聚泡沬,载其形,生受体於地,凝湿於水,禀热於火,恃息於风,四绿结漏,皆非妙质,故缁涅一气,昏汨泰和,令生想受则动之弊秽矣。
非诸久定结。
言人当令泰和,含一无所想受,守真常湛,则与泰和合体。今以诸食结气,故非久定结也。
气归诸本气,
四缘受识,六染生弊,地水火风,散而归本,根识既染,则从所受业矣。
随取当随泄。
取者,受纳也。泄者,发用也。夫想有二受,业有二应,随所受纳,发用其征。若泰和和一,则一熙全和,致彼虚极,谓之复命,复命得常,谓名正受,正受净业,能生慧照,慧照湛常,一无所有,则入无问矣。一者,则食熙归诸四绿,业成则沦於六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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