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尼诺小妖
图片来自网络我是一个慢热的人,喜欢在熟悉的环境和熟知的人一起疯闹,也喜欢在有安全感的地方和既陌生又熟悉的自己独处。
疯闹的地方无外乎饭桌和KTV,饭饱酒足,高歌几曲,在调的,不在调的,真醉的,装醉的,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和气氛。
细想一下,离最近一次KTV已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忙碌的城市,拥挤的人群,你走他来,她走你来。
每一天的世界都在奔波里变化。
独处的地方少不了茶室和家里,幽静灯光,幽远茶气,甘甜的,岩骨花香的,一点不打紧,打紧的是自己是自己。
一本书,故事也好,诗歌也罢,读书需要环境的渲染。
或许有矫情的味道,但那又怎样。
好不容易挤出时间来阅读,还不能让自己在喜欢的环境里只做自己了。
图片来自网络不知道,你们的阅读源于什么。
我的阅读带着很浓的功利性,没错就是为了能让作文拿高分。
我的家乡是高考大省,层叠的大军过独木桥,简直可怕的要命。从高中开始,我便开始有目的的阅读,只读对写作文有帮助的书。
嗯,效果还不错,有次省里模拟考试,我写的《海的女儿》还上了省日报,具体内容一点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父母开心得不得了。
接着就是到了大学,因为新闻专业的缘故,从第一堂新闻理论课开始,便记住了老师的一句话:新闻就是杂家,什么都得知道一些。
自此,我便开启了升级版的阅读时光:专业书,人物传记,世界名著,评论杂文,散文美学,历史哲学,好像当时就是捞起什么就看什么的状态。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翻阅的一本专业书,叫《华尔街是如何讲故事的》。
踏入社会后,阅读的时间便被彻底打散凌乱了。
成片的时间都交给了工作,留给了生活。
再加上智能手机,阅读电子产品的飞速更新,书和阅读似乎变了样。
地铁上,公交上,遍布的是刷屏的拇指党,偶尔端着纸质书阅读的人好像成了格格不入的存在,好在我还是这群格格不入中的一员。
图片来自网络前几天,我新加了一个群,叫“一起读书”。
群的规则很简单,每天分享自己看书的心得,如果不分享就发红包。
这个群的好处显而易见,大家分享的或许是你从来都不会阅读的,比如心理学,比如经济学。
能被分享出来的,应该都是对自己有帮助的,通过群来记录自己阅读后学到点或面:《人类简史》《一本书读懂金融常识》《编剧的自修课》《领导梯队》《曾国藩》,这几本书都是书友分享的。
读书当然是值得被表扬的,但是我观察了自己,自从入群后,我的阅读从最初最简单的阅读,悄悄的变成了为了分享而阅读。
起初我还是会认真的读书,然后把自己有触动的话摘抄下来,并配上自己的理解一起分享到群里。后来却变成,拿着手机把有感的话一拍,扔到群里,甚至连自己的感想也懒得敲打。呵,这可是很危险的警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连着发了几天红包,不能任由这种心态暴涨,要及时扼杀在摇篮里。
除了读书群观察到的问题之外,我还发觉自己买书太随性。比如,我正在读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和《沉默的大多数》,在阅读的过程里,遇到让自己心动的文字,会毫不犹豫的上网下单,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
比如,我交叉着读《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爱上了莎翁的情话,迅速上网下单,买《莎士比亚悲剧集》《莎士比亚喜剧集》。
太随意的买书,直接导致我的书架里好多书都是未拆封状态,它们甚至是被我遗忘的存在。其实,买书就像恋爱,要牢记九字箴言:你喜欢,你需要,你适合。
关于阅读的好处,百度一下,有理有据。
到目前为止,我从未深入思考过,我的阅读是为了什么。
或许,“在阅读中,我变成了他们”能够一语中的来解释。
书中,他们的经历和内心波澜,都随着我们的阅读而渗入到我们自己的内心。他们的喜怒,他们的哀乐,他们的爱憎,他们的骨气,他们的不随波逐流,像一条溪流慢慢淌入我们的心湖。甚至是他们在遇到变故时的算计、虚荣、释放、心里小小的恶或许也都是我们自己最真实的写照。
我只知道,爱上阅读,我用了十二年。
遇上更好的自己,我还需要好几个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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