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既八卦又让大家都觉得费解。
周围有这样一个男人,和妻子离婚N年了。
女儿跟着自己,妻子再婚。
但是孩子不论读书还是生活费用,都是由前妻的现任丈夫供给。
每年前妻都会在这边常驻七八个月之久,其中有三四个月她的现任丈夫也会过来住着。
所以大多数人都觉得,这男人未免太不爷们儿,大意就是前妻住也罢了,怎么能欢迎她丈夫也来住呢。
根据大家猜测,估计这俩人一来,水电费不说,全家生活费应该也是被那个后天包圆了。
有人问男人的前妻,你咋不租房住呢?
前妻不高兴的问,我为啥要花钱租房住?
或者正应那句话:一家人还分啥你我,操心的都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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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17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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