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豆先生之前,我是一只在爱情里顺风顺水的羊。
不幸的是豆先生认识我的时候,我却刚好像薅了羊毛一样的丑。
短发,粗鄙,暴戾而又敏感。
他说他好像喜欢我的那天,是我在花田里打着喷嚏过着敏。背景是咸蛋黄一样的夕阳下,我一回头,他就在心里说,这姑娘,我认定了。
可惜那时他是真的不知,我的花枝烂颤的笑,不是只对着他,却也真是对着他。他看痴了的喜欢了的我,也不过是他在爱情里梦一场的臆想人儿罢了。何时看清了我,也当是时候离开了的。
恰逢三月的天,也是不冷不热不急不燥我厌烦惯了的天气。那时候第一次见面是在车里,我在后面刚上车,只知道多了一个人,却也不屑于知道这人是谁。我只需做我自己罢了。
他在熟络的与开车来接与我们的老板谈他最近做的关于书的事情。我只是闭了眼,也不管这些串进耳的话语。作为助手,只需做我份内的事情罢了。
这是我们见面的开端,却并不是认识的开端。那时我们帮一个户外的场地做一份工作,来的较早的便是我两,后续的人们也是陆陆续续才来。
第一天便是这样无声的工作了许久,我并不是话少的人。于他,并不想生出什么事端来。一是我只是个助手,二来也确实寡言。
直到有一天,我从木屋搬了许多器材出来。虽说我这样的女生也确实能承受得住这些铁器的重量,无奈还是一个趔趄在路边,恰巧他从远处赶来看到,变赶忙接过说,你真傻。好似我们是多久的朋友一般。
为了感激他的这一原本没有义务去做的事情。我打算在工作后暗暗等他一道回去。没曾想他一结束径直过来说,我们去看看场地吧,听说桃林和黄花林都开了,我也是这一天才知,我是过敏花粉的。也是这一天后来才想清楚,许是这踏出的一步,才有后天的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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