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层是物质生活。李叔同真正富足的生活,是从出生到二十六岁去日本留学直至五年后归国。在人生的前三十年里,他几乎没有为此发过愁。但这并不代表他真正富有,他没有实在地掌握李家的经济大权。二十岁时,携发妻和母亲迁居上海后,他的花销来自桐达李家在上海的钱铺分号,按月领取,类似赡养费。特别是三十一岁归国时,经历天津李家破产,到出家前几年,他的教员薪水曾经每月被分成四份:一份给上海的妻子,一份给天津的妻儿,一份给日本的刘质平,最后一份留给自己。虽然一直面对着不堪的经济问题,却也没有真正潦倒过。他的物质观始终是虚无的,即便是衣食不缺的生活,也不能令他的人生止步不前。
第二层是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并不能令他满足,爱情应该算他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但也不能令他满足。他在歌台舞榭上寻找爱人,亦是寻找另一个不同的自己。归根结底,是他要寻找别样的美之存在。他的爱情,是审美体验,他的艺术同样是审美体验,甚至他对母亲的依恋,都带着既苦楚又凄艳的美。在天津时和杨翠喜的戏曲交流,在上海滩和李苹香的笔墨往来,与歌郎的寄情唱和,以及赴日本后与第二任妻子的画室之恋等等,爱情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中。从关于他的资料中,并没有查得他对日本妻子的热情,更不要说发妻俞氏,他主观上并不愿意她存在。艺术上,他博古通今,诗词、书法、篆刻、绘画、戏剧、音乐……在不同领域担当了先行者的角色,是一个跨界奇才。每一个领域,他并非是做得最好的,而是做得最早的;他十分忠实于自我感觉,不以名利为先,而是源于超乎常人的兴致。他做事会半途而废,并不是这些事不能做好,而是当他发现无法获得新的快乐时,便在其他方向开始了新的探索。
第三层是灵魂生活。他有着旁人所不能及的人生欲望,且欲壑难填,他的欲望最后超越了物质和精神,需要达到审美境界的高峰,抛弃前尘故往,决然选择出家,达到宗教层面。而出家这件事,只是满足灵魂生活的第一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大多数人停留在第一层楼,少数人到达了第二层楼,只有绝少的人才能爬到第三层楼。到了第三层楼之后,他也没有停下脚步,在暮鼓晨钟中消磨时光。僧门中,素来讲经者众,讲律者罕,他一定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自出家起立下誓约:不当住持,不为他人剃度,不做依止师即佛法的传授、解惑者,而是成为学者型的哲僧。他精修净土宗与华严宗,并受马一浮等友人的引导,研究已失传七、八百年的南山律,在僧界走出一条独特的光明道路,最后成为南山律第十一代中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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