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0点,我拖着一身疲倦的身体回到那件不足十平米的租房,这在深圳这座寸金尺土的大都市蜗居在这种不足十平米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太过正常,但是拾光不在年轻,他已经毕业快十年了,每次年迈的父母打电话过来,他都会吹嘘自己过得怎样好,而问道什么时候能够回家的时候,拾光总是说公司忙,公司忙,要赚钱回家养他们。
其实他一点都不忙,只是没脸面回去罢了,这座大城市里面失败的人比比皆是,就算是拾光有一天消失了也不会有人介意,相比于那个封锁闭塞的小山村,左邻右舍认真牵扯的话,都是三姑六婆,祖上都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拾光他本想着到了大城市有更多的机会,但是朝九晚九的生活,重复繁琐的工作,他甚至十年前干的活就是现在干的活,生活没什么起色,工作没什么变动。如果说他来的时候有梦,现在已经醒了,来的时候是个菱角分明的愣头青,现在就是个圆滑世故的老油条。
本想着这样一辈子就过去了,但一天来了一群新的小鲜肉,他们跟他们来的时候一样年轻,一样地无所畏惧。然后拾光被辞退了,他静静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然后跟旧同事打招呼,才发现认识的人都静悄悄地走光了,都是些生面孔。公司对这些老人可谓是毫不留情,如果把公司看成是一个赚钱机器的话,其实他们不是随时可以替换的零件,老了没用的齿轮就该让位给新的便宜的齿轮。
偌大的城市没有一片他能安身立命的地方,他的脑袋里灵光一闪地出现了死的念头,但转瞬就消失了,“死太难看了,太丑了。”他翻出一本黑色得笔记本,他轻轻抚摸着封面,如同看着老朋友,这是一本他短短续续写了十年的日记,或者说是小说也可以。每次当他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就会把它拿出来写写画画。里面的章节混乱不堪,他也没打算拿出来看的念头,只是匆匆地写完,然后扔到一边。好像有一年多没碰它吧。
拾光心中总有一种奇怪的说法,作者所写的故事总会藏着作者的连自己的没察觉的影子,他尤其擅长从别人的故事中揣摩作者,从别人的字里行间中发现隐秘的宝藏,他害怕他的黑暗被人发现。一个称职的虚构小说家应该是个职业骗子,他明显不是,无论是生活当中还是故事当中,学会会人们所说的善意谎言,那就不说话好了,但不说话故事放哪里,人们总是热衷于表达自己的,无论是对什么。
没有朋友的拾光于是在小说创造中找到了朋友,那是一个完美的造物,他每天夜里都会清空自己的记忆,是个完美的垃圾桶,因为哪怕是虚构人物,我也害怕他泄露我的秘密。他是如此地执着,他是如此地孤独,我们就是彼此的唯一,永远也不会背叛。
可有一天我把他丢了,就像玩腻的玩具扔在灰尘的角落,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我把我的故事全部讲给了她听,她没有当我是疯子,也没有嘲笑我。我无可救药地爱上她,或许我只是单纯迷恋在现实故事中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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