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真正熟起来大概也就两年多时间,源自于和厂家合力搞砸一场新品发布会后的自我崩溃。方先生说他是在医院捡到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能清楚记得第一次撒娇要他的雪茄抽,第一次和他去他的根据地,第一次祭拜他的兄弟,甚至我们沉默的在六环(以及无名路)上狂飙,还有更多其它第一次。。。唯独这件事我一点没印象。
第一次见面是他在深夜来送酒给我,虽然在那之前我们已经对对方的喜好了如指掌,但见面之后有一瞬间还是尴尬的,我们在小区沉默而快速的走,走了一圈又一圈; 我心里忐忑,一边后悔自己深夜见他的举动,觉得太过于轻佻,又一边把我们之前聊的种种在脑子里回放;想恢复我们之前隔着各自手机默契的状态; 但他一言不发,严肃得像我上学时最怕的化学老师,后来发现他其实是非常会说话的,而且由于本身阅历和经历的关系,只要开口总是让人感到很愉悦,不像我总是尖酸刻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在一起,闲聊时候多数情况都是我在喋喋不休而他沉默的听,只有跟他抱怨公司制度和吐槽各种客户关系时,他又总是一针见血,并能很好的点拨我一二
我是喜欢他的,就像喜欢小狗一样,特别喜欢摸他的头,然后欢喜的跳开,看着他就会笑,就会觉得很开心。然而这不足够。我在他那想要的比开心更多,但比男女之情又要少,每每这时,我就会很诚实的告诉他我的感受,他总是扔给我一个白眼,跟我说他忘了我是女人。然后我会使劲的吊住他胳膊,耍赖让他拽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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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一个深夜,他打电话给我:我在你附近,方便吗,我想见你可以吗;在那一刻,我是雀跃的,但同时又是冷静的:太晚了,如果没有很重要的事你回去吧,在那一刻我清楚听到自己和叹息和他的停顿沉默,
我知道他那会是不开心的,因为他总是那么理性克制,如果没有提前说好他肯定不可能在深夜给我电话,就像我对他一样。可是又对我不见他这件事没办法,没有立场也没有身份,然后说对不起,我好像太冒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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