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诬,意思为对无理的指责进行辩解。鲁迅说:“无论是谁,只要站在“辩诬”的地位的,无论辩白与否,都已经是屈辱。更何况受了实际的大损害之后,还得来辩诬。”
确实,“辩诬”这个词听起来就有一股屈辱感:你污蔑了我,还需要我自证清白,天理何在?在现代的司法理念中,“无罪推定”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简单地说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或者说,任何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然而在一百年前不是这样的,“弱国无外交”,那个时候各国列强在中国拥有租界,拥有治外法权,英国巡捕当街枪杀了无辜民众,报章在抗议的时候还需要先自证清白。说民众并非“赤化”啦,并非“暴徒”之类。何其荒诞乃尔!

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四日,上海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为抗议资方无理开除工人,举行罢工。次日,日本资本家枪杀工人顾正红(共产党员),激起上海各界人民的公愤。五月三十日,上海学生二千余人,在租界进行宣传,声援工人,号召收回租界,被英帝国主义逮捕一百余人。随后群众万余人集中在英租界南京路捕房前,要求释放被捕者,高呼“打倒帝国主义”等口号,英国巡捕开枪射击,导致四人当场死亡,七人伤重不治死在医院,其他人遭到轻重伤害。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卅”,就是数字三十的意思。
五卅惨案之后,《京报》主笔邵振青(邵飘萍)在六月五日《京报》“评坛”栏发表了《我国人一致愤慨的情形之下,愿英日两国政府勿自蹈瓜分中国之嫌》一文。文章说:英、日帝国主义“用种种宣传政策,谓中国国民已与俄国同其赤化,英日若不合力以压迫中国,行见中国赤化而后,美国亦大受其影响……然中国之并未赤化,所谓赤化说乃纯属英日两国之虚伪政策……今次上海之惨剧,乃世界伪文明之宣告破产,非中国之一单纯的外交问题。”他又在同日该报发表的《外国绅士暴徒》一文中说:“‘暴动学生’之一名词,真乃可谓滑稽极矣,请问外国绅士,学生是否有手枪?是否有机关枪?是否已因暴动杀死外国绅士多人?否否不然,多死者乃为学生,此决非学生之自杀也。”
一句题外话,1926年4月26日,邵飘萍被奉系军阀张作霖以“宣传赤化”罪名逮捕,杀害于北京天桥。
邵飘萍在五卅惨案之后发表的这篇文章中,就是在辩诬。他在向“英、日两国政府”解释、分辩中国并未赤化,学生也不是暴民。鲁迅的这篇文章,内容则比邵飘萍更为深刻。中国民众在中国的土地上抗议游行,就算是“赤化”,就算是“暴徒”,英国巡捕有什么权力开枪呢?“我们的市民被上海租界的英国巡捕击杀了,我们并不还击,却先来赶紧洗刷牺牲者的罪名。说道我们并非“赤化”,因为没有受别国的煽动;说道我们并非“暴徒”,因为都是空手,没有兵器的。我不解为什么中国人如果真使中国赤化,真在中国暴动,就得听英捕来处死刑?……而独有中国人,则市民被杀之后,还要皇皇然辩诬,张着含冤的眼睛,向世界搜求公道。”
是啊,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我们不够强大吗?对于这一点,鲁迅看得很清楚。我们就算是占据了再多的公理,也毫无用处。我们顶多发出一些抗议,发出一些反对的声音,我们得到了国际工人后援会的道义上的支持,可是所有的这些都无法改变我们被剥削、被奴役的命运。只有国家真正地强大起来,才能不受列强的欺侮。英国巡捕杀害了无辜市民,可我们却不能以牙还牙,只能发出一些微弱无助的抗议,还得称他们为“友人”,这和“辩诬”一样,都是一种屈辱。“因为公道和实力还没有合为一体,而我们只抓得了公道,所以满眼是友人,即使他加了任意的杀戮。如果我们永远只有公道,就得永远着力于辩诬,终身空忙碌。”
那么,怎样使国家强盛起来呢?鲁迅引用了一篇报纸上的社论,“一国当衰弊之际,总有两种意见不同的人。一是民气论者,侧重国民的气概,一是民力论者,专重国民的实力。前者多则国家终亦渐弱,后者多则将强。”也就是说,少些空谈,多些实干。鲁迅指出了国人古而有之的空谈的弊病,“因为我们的古人将心力大抵用到玄虚漂渺平稳圆滑上去了,便将艰难切实的事情留下,都待后人来补做。”他希望青年能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点一点改变国家的现状。
“我们更无须迟疑,只是试练自己,自求生存,对谁也不怀恶意的干下去。”我的理解,这里的“对谁也不怀恶意”,是由于我国当时积贫积弱的现状决定的。当时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发展壮大自己,不宜树敌过多。当然,有人可能会觉得鲁迅说的这句话过于软弱,三座大山层层压迫在人民头上,凭什么不能反抗?凭什么不能抗争?凭什么不能主动地打破旧世界?这样想,似乎也没错。
“假定现今觉悟的青年的平均年龄为二十,又假定照中国人易于衰老的计算,至少也还可以共同抗拒,改革,奋斗三十年。不够,就再一代,二代……。”鲁迅先生也没有想到,在他写作这篇文章之后仅仅二十四年,中国人民就站了起来!我们赶走了列强,废除了所有不平等条约。那些外国巡捕在中国土地上肆无忌惮杀伤中国人的日子,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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