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2年到1945年,再从1949年到1958年,我一直都有一份工作。
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中去,以便从我的智慧中获得尽可能多的钱。
自从我变成专业作家的这些年来,我平均每年撰写13本书。显而易见,我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多产的作家。况且,大多数真正多产的作家全都倾向于集中写一种类型的书,而我写的书几乎涵盖杜威十进分类法的每一个部分。历史上还没有人在更广泛的题材上写出比我更多的书。请相信我是很谦虚的,我这么讲自己都觉得尴尬,可我不能说谎。
一个人怎样才能成为真正多产的作家呢?关于这件事我想得很多。在我看来,先决条件是一个人对创作的过程要有热情,他必须对于构想一本书和完成这本书之间有一股热情。他必须热气实际的写作,热爱笔在空白的纸上划动,热爱敲击打字机的键盘,热爱注视文字处理器显示屏出现的文字。只要他热爱写作的过程,无论采用哪种写作技巧都无关紧要。
我有这种热情。我热爱写作胜于做任何别的事情。我可以连续在打字机旁工作12个小时而不觉累。
重要的是应该能够在任何时候开始写作。如果我有15分钟没事可做的话,就足够写1~2页东西了。我写作之前,不需要浪费很长的时间坐在那里整理思路。
我随时随地可以开始写作的秘密是什么?首先,我不是写作的时候才写作。我离开打字机的期间内,在吃饭、睡觉、洗漱的时间里,我的脑子一直在工作。有时候,我会听见脑海里闪过的对话片段,或整段文章。通常,它们都与我正在写作或者将要写的东西有关。即使听不清具体的词汇,我知道我的大脑正在无意识地进行工作。
这就是我为什么始终可以随时随地可以动笔写东西的原因。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切都已经事先准备好了。我只需要坐下来,以每分钟100个词的速度,把脑海里的东西全部打出来就可以了。此外,我可以当中停下来,这对我没有影响。在中断之后,我可以立即回到正在打的东西上来,继续把脑子里的东西敲打出来。这意味着所想到的东西必须停留在你的脑海里。我永远可以做到这一点,所以我从不打草稿。
一位多产的作家必须要有自信心。他不能老坐在那儿怀疑自己的写作质量。相反,他必须热爱自己的作品。我就这样。我可以随便拿起一本我写的书,随时随地开始阅读,并且会立即沉醉在书里,直到有什么外部事件把我从阅读的字里行间震出来。我觉得这事很整合。如果我不是如此欣赏自己的作品,那我怎么会写这么多东西呢?
罗伯特·海因莱因曾经告诉我,他“落笔成文,一次定稿”,他寄出的是第一稿。我可没有那么神,我第一稿写完后,修改的地方一般不会超过整个著作的5%,然后就寄出去。
我自信的理由之一,也许是我把一个故事,或者一篇文章,或者一本书看作是模式,而不是连在一起的词汇。我很清楚地知道如何把每一部分恨到合适的位置上去,所以我绝不需要列出提纲来,甚至最错综复杂的情节,或者最纷繁的解说,我都能娓娓道来,一切都很贴切地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有条不紊。
我有意识地运用一种非常平实的写作风格,甚至是口语式的风格,这样写起来可以很快,而且很少出差错。
做一个多产的作家当然也有许多不利之处。因为多产的作家必须专心致志,作家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会很复杂。可他必须专注,必须在所有的时间差,不是在写作就是在思考究竟怎么写,根本没有时间去做任何别的事情。这对作家的妻子来说苦不堪言。珍妮特很宽容,她很喜欢我,喜欢我所有的古怪和癖好。即使这样,她有时候也会激动地说,我们互相交谈得不够。
曾经有一次,电视台的芭芭拉·沃尔特斯采访我。当我们不拍摄的时候,她似乎对我的多产非常感兴趣,很像知道我是否有时想做别的事情而不是写作。我回答说:“不”。她问道:“如果一生说你只能活6个月了,你会做什么?”我说:“我会加快打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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