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收回第一天看这本书时在读书笔记里的一句话。当时我说我更喜欢龙应台的文风,比较婉转。
这些人的那些事看了一大半,我必须承认我错了。吴念真的文风也很有意思,我甚至觉得有些黑色幽默了。无论是将谁的故事,他总是会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收尾,一方面让人暗暗发笑,一方面又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这些人的那些小故事看起来很快,因为实在太接地气了。或者我要说那些事儿实在太小太小了。这大概就是会写作的人吧,再小的事情也可以洋洋洒洒一大片篇,若是碰上大事,那就可以是一部小说了。
吃茄子可以是一个故事,遛狗也可以是一个故事...值得深思的是,到底是作者经历太多,还是他有一双发现故事发现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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