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加缪的一篇文章,弄成了本书,所以行间距和字与字之间的间隔都大的离谱。
名字很直接,这本书就是思考死刑,具体点说,是思考死刑是否应该存在于法律当中这个问题。
故事开头就是那段著名的加缪讲述自己父亲的故事:“他天还没亮就起床,前往本市另一头的刑场,此时刑场周围已挤满人。他从不曾告诉别人,他那天早上看见了些什么。我母亲只说,父亲飞奔回家时,神色慌乱,也不答话,就在床上躺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翻过身,呕吐了起来。”
这里加缪抛出了要搞清楚‘死刑的真相’的豪言壮语,但是就这单一事件,我们可以有很多联想。
那时候应该还没有行为经济学,这门学科有个例子倒是有点可以类比加缪的故事:在超市收银口放上一个公益募捐箱,给在受海啸摧残的印尼儿童捐款。受灾儿童眼泪汪汪的照片摆在募捐箱前,总比写上庞大的死亡数字的作用要好。他父亲的这种反应能不能这么理解?我不清楚(大概率不行),就像我无法想象战后心理综合征病人的状态一样,我没见过死人,甚至连尸体都没有,更别说断头台上的鲜活肉体了。可能是人性的弱点导致了这一切。
接着加缪说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有死刑(当时法国还有死刑),但是我们却对它三缄其口。‘因为必要,所以我们杀人也是应该的,因为无奈,所以我们绝口不提。’这是一个很矛盾的现象,我们以此为戒,但却把它藏起来。这时候哲学家的魅力散发出来了。“身为人,我相信:那些我们的处境中难以回避的丑恶面向,我们必须要默默地对抗它们。”这句话也说明了加缪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
死刑是否应该存在的辩论开始了。
死刑支持者最重要的论点是:死刑有杀一儆百的功能。
这里加缪的反击是以下三条:
1.社会本身就不相信自己所说的杀一儆百功能;这里的逻辑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要把最有冲击力的画面给更多的人看,也就是那些血淋淋的场面,而最好的传播媒介就是媒体,媒体应该大肆宣扬死刑画面,用头版头条来报道这一事件。但是事实是媒体和社会会尽量避免这些画面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所以,逻辑不通。
2.无法证明死刑阻止了任何一个决意痛下杀手的罪犯,反之,死刑对这成千上万的罪犯并无任何吓阻效果,说不定反而还让他们着迷不已。哲学家有时候讨厌也讨厌在这里,他说的没毛病,甚至还举了例子:废除死刑的33个国家的凶杀案也并没有增加,你还没法反驳。
3.就其他方面而言,死刑则构成了一个可憎的示范,而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这个大家自己发散思维理解吧。
在此基础上,加缪对于法律的抨击也可见一斑,法律本身是理性的产物,人类本质是感性的产物,这二者的相融本就不可能,要理性去要求感性,这个人如能做到,我们称之为自律,如果这个人能极大的克制自己的情感,我会觉得他不是人。
这里隐隐约约还透露了这样一个观点:人性本恶,所以我们拥有死刑却又回避它。补充一点:加缪认为人并不一定是社会性动物,所以个人的内心平静是高于社会的,社会的一切应该为之服务,死刑很可能会打破这种平静,所以死刑应该被废除。
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垄断了暴力,军队和警察作为合法暴力存在于国家中。法律是构建现代国家的基石,但是这个基石和人性如此不搭,稳不稳?不好说。
加缪对于我的好处是他并没有让我直接接受他的观点,而是引发思考,这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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