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的同事在商量出游的事情,大家都有兴趣,决定下个周末组织一次自驾旅游。
基本意向确定以后,出点子的X先生说:“那这次出游的一些基本安排就交给L小姐吧。”
L小姐是公认的贪玩性格,一有机会就会出去旅游,对这些事务是非常在行的。
但她并没有答应,而是说:“不是应该交给Y(指我)吗?再说我要带小孩去,顾不了这些的。”
她之所以说要交给我负责,是因为我在部门中除了有自己所负责的事情外,还需要承担部门的一部分行政工作,所以如果是部门出游,那我就自然地成为了要全线负责的那个人。
X先生在那边碰了灰以后,就转向我。
但我非常简单粗暴地拒绝了。
因为首先,这并不是工作上的事务,我没有义务一定要接过来。其次,我其实非常不喜欢处理这些事情,我并不在行,而且要负责一堆人的各种事情,对我来说真的很不容易。我如果答应他,就会把自己弄得非常累。我只是想出去放松一下而已,如果因为这些事而把自己搞的很焦躁的话,那还不如不去了。
当然,如果X先生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任务,每人负责一个部分,那我倒是能够理解的。
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因此,尽管我拒绝得非常生硬,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自己这么做了,反而是因为自己敢于拒绝而感到很痛快。
若是在以前,我想我很难说出“我不做”这样的话。就算说,我也不会这么肯定而直接地说出来。
我更可能地做法是在犹豫中默默地接受别人的安排。我一直以来都习惯把别人放在我之前,去考虑别人的需求和想法,但却很少顾及自己的感受。
我曾把自己的这种行为看成一种美德,认为自己是非常高尚的。
可是后来,我发现当我在勉强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时,我内心是充满痛苦的。我觉得其他人都只考虑自己,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感受。然后,当我带着这样的情绪做事情的时候,我的状态也是很不好的,做出来的事情也不那么圆满,更别说得到别人的感激了。于是,我又因为自己没办法让别人满意而感到羞愧,并止不住地自责。
类似的经历多了以后,我禁不住想去仔细分析一下这个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发现,当我“被迫”地接受一些我不愿意做的事情并且尽量说服自己去做的时候,我内心其实是抱着一种想要取悦别人的动机的。我害怕如果自己拒绝,会让其他人对我产生不好的看法,而一旦他们对我的评价不够好,那他们可能就不会喜欢我,如果他们不喜欢我的话,那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所以,为了不让别人不喜欢我,那我就要尽量顺从他们的心意。他们满意了,就会对我有好的评价,而如果大家都觉得我是不错的,那我该多么开心呀。
说到底,我不拒绝别人的要求,是因为担心拒绝会让别人不高兴从而不喜欢我,然后我因此而不高兴;而我接受别人的安排,是因为我想要通过做这些事情让别人高兴,从而喜欢我,然后我因此而高兴。
也就是说,我的很多委曲求全的行为,并非一种美德,更谈不上高尚,我的目的只是想要避免不快乐,并且尽量追求快乐而已。
看清楚了自己的内心想法之后,我开始觉得自己的行为是不够明智的。
想要让自己快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自己去创造快乐,而不是绕着弯子,先通过让别人满意,然后再来获取自己的快乐。
简单说,如果别人让我做一件我非常不喜欢的事,那么,我与其忍受着痛苦去满足他的要求,然后从他的满意中获取一点点 足的话,那还不如直接拒绝他,这样我就免去了一件让自己烦恼的事情,自然也会轻松愉快得多。
想清楚这些以后,我的行为就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不再事事都以他人为先,我也会考虑自己的感受了。对于一些我实在不喜欢做而又确实可以不做的事情,我就会选择不做。
毕竟抱着一种负面情绪做事,于人于己都不好。
而我也发现,当自己开始学着拒绝的时候,会觉得内心更加自由、更有力量,自然也更快乐。而当我更加快乐的时候,也会更愿意去帮助别人,让别人也获得快乐。
当然,并不是说对于所有的事情,只要不喜欢那就不做。当涉及到责任和义务时,快乐或许也需要暂时让步。但这种让步并不是委曲求全,而是为了更重要的事情,暂时把个人的喜好先放一放。
那你或许会问,怎么分辨什么情况可以拒绝,而什么情况该接受呢?我想,这就需要我们去明辨清楚自己的动机了。
如果是一件不一定非得要你才能做,而你又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么你可以考虑不做;如果这件事你可以不做,但你心甘情愿地去做,那就去做吧;而如果说这件事情非得你来做,那你还需要考虑吗?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最想表达的是,与其说通过取悦别人来求得一丝快乐,不如直接取悦自己来得简单痛快。而当你能够取悦自己了,你也许就拥有了在无意间取悦他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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