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荀子劝学篇(12)

荀子劝学篇(12)

作者: 26c0acdcc586 | 来源:发表于2020-05-08 19:46 被阅读0次

    原文:问楛者勿告也,告楛者勿问也,说楛者勿听也,有争气者勿与辩也。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

    译文:凡所问非关礼者,不必告诉他。所告非关礼者,不要再去多问。有人说到与礼无关的事,也不必听。有意气求胜而无益者,不要同他辩论。所以抱着求道之心而来的,才能与之交往,不是为求道的就回避他。礼貌谦恭的,才可以告诉他达道的方法;言辞和顺的,才可以告诉他道的理论;脸色表现出从善之诚意的,才可以和他谈道的极致。不可以和他说却和他说叫急躁,可以同他说却不同他说叫隐瞒,不看脸色而说叫盲目。所以君子不急躁、不隐瞒、不盲目,顺其人之可与言否,小心谨慎地言说。《诗经》说:“不急迫,不缓慢,就会受到天子的赏赐。”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荀子劝学篇(12)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gruqnh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