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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to B vs to C

【0411】to B vs to C

作者: 波栗子 | 来源:发表于2017-04-11 09:59 被阅读0次

    听说一位敬仰已久的成功的企业家二次下海重新创业了。我又敬佩又好奇。

    为什么?原来的公司做的很好啊。

    朋友说,他原来的公司主要是做 to B(面向企业客户)的业务,这样的公司注定做不大。

    为啥?我好奇地问。

    朋友解释,面向企业客户(to B)的公司和面向直接消费者(to C)的公司是不同的,前者依附于其他公司,彼此之间就是潜在的竞争关系,如果恰好你从事的业务门槛不高,又做得不错,对方就会想何不自己来做呢?无形之中就会挤占你的发展空间和市场规模;而如果你的业务壁垒很高,又容易引起对方,尤其是大公司的警惕,可能在你发展初期的时候就处处设障碍,阻止你壮大威胁到自己的利益。

    而相对的,面向消费者的业务是没有发展天花板的,只要有人群有需求,理论上你可以持续渗透,不断壮大。然而,相比于to B的业务,to C业务推广营销的占比会很高,而且要求持续投入。用朋友的话讲,就是“比较重”,而to B业务“比较轻”。

    这是我学到的又一个挺好玩的概念,叫“知轻重”。我们一般理解知轻重是指人懂得权衡,分得清轻重缓急。而这里对它做一个新的解释,就是有“相对”看人事物的能力。原来觉得“好公司”就是好公司,好公司“应该”做大,做强;可是你仔细去分析,会发现公司要壮大不是光“好”就可以了。还需要结合各自的特质。

    譬如内容创业,从微信公众号开始是轻,从APP开始就太重。公司若一味坚持一种方向和道路,就没有在知“轻重”了;同样,一个人一直在笑就没有在笑起来了,一直在动就没有静了。

    这一体悟让我对“变化”产生了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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