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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酷刑真相考

凌迟酷刑真相考

作者: 山花海树 | 来源:发表于2022-06-26 22:17 被阅读0次

    凌迟没那么神,最近最有力的例证之一,是1904年京城王维勤的灭门案。

    这是一份真切的档案材料:王维勤本是抚宁一官员,和同僚有怨,连夜杀了对方一家十二口,三岁小孩也不放过,十恶不赦,被判凌迟。

    据围观的外国传教士记录,公开处决王维勤时,照例是公开、赤身、绑缚三脚架上,也的确是先从胸肉割起,接着是二头肌,再是大腿肉,但30多刀后其实就已经直接刺穿心脏,另其彻底死亡,而后才是肢解多少刀。这就是凌迟的真实过程。

    中国最后一桩公开凌迟案,是在1905年4月9日,一位名为幅株哩的满族仆人,以身试法结束了这个惨无人道的酷刑,记录也是基本雷同的。

    这些记录为什么最可信?因为那时京城已有公使馆,西方人迫切想了解凌迟处死之“真相”,也探知大清很快将永久废除凌迟,所以在行刑前就专门在菜市口架好照相机,并派人专程记录。

    也就是说,依据这个利用现代技术封存下来的唯一真实的“现场记录”,凌迟处死并没那么神乎其神,很多细节在想象中给夸大了,甚至蒙蔽了鲁迅这些博通多闻的读书人。

    王维勤的凌迟,还留下很多照片,由维尔.夏龙拍摄,现存在法国索恩的尼普斯摄影博物馆,网上也能方便搜索到。

    当时的西方人,以政府行为搞这个,当然不非纯是猎奇,也着实“别有用心”:就是有意广为传播,以证实东方世界的野蛮、残酷,与不人道、脱离文明,为自己的侵占找寻合法性与道德高点。

    但实际上,如此或类似的暴行,在西方世界史上也不是什么新鲜事。17世纪的英国,仅对“背信弃义者”,都是“开膛破肚”并用斧头“切碎”;20世纪以前,欧洲一个很普遍的刑法是“打破轮”(on the wheel),即刽子手将犯人绑在马车车轴上,然后用锤子不断重击犯人身体,直到整个肉身完全和车轴黏连起来——这些也都是公开的,残酷性与冲击力,哪里输给凌迟了?

    在对人身惩罚的“研究”上,人类的“想象力”都很发达,绝非中国古代独有。甚至按照《大清律例》对照,古代中国的法律还要比西方人文明得多。

    还需要明白的是,凌迟即便在明清中国,都是很特殊的刑法,只用于罪大恶极者,并不是常规之刑。在整个清代,遭受凌迟刑法的总共也不到1000人左右,平均每年没有3人。

    近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屡屡搬出这个论证中国民族性的独特存在与格外残忍,反思方向不一定有误,但只怕用错了例子。鲁迅已矣,莫言们还应该多读书,至少卜正民那些人的书该翻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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