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讲讲退市,强烈呼吁A股加快完善退市制度。
从新都退看A股退市概况
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里没有买新都退的……
5月24日,作为2017年退市第一股的*ST新都正式进入了退市整理期交易,股票名称也变更为了“新都退”。截止6月15日,新都退经历了15个跌停,股价从7.96元跌到了1.65元。
对于投资者来说,买的股票退市是件很悲伤的事,但对于市场来说,“有进有出”才是一个健康证券市场的常态。
据数据统计,A股自1990年以来,退市公司累计约为90余家,年均退市率约为0.35%。而且这90余家里还有42家退市是因为私有化、吸收合并或证券置换的缘故,并不是我们所说的退市,如果把这42家非常规退市公司剔除掉,那退市率还得打折。
而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美国股市的退市率甚至达到了8%。差别是显而易见的,造成这个不同的原因就是退市标准的不同。
目前A股公司被强制退市的唯一标准就是连续三年亏损。
美国强制退市标准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强制退市标准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
再看看我们A股那孤孤单单的一条退市标准,宝宝心里苦啊。真心希望监管能参照国外成熟市场的退市制度,建造一个“有序进退”的健康市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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