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友情。这种友情无需解释,无需多言,只要对方是你。即使这中间不乏阿米尔所表现出的一些人性的丑陋,但不得不说我是羡慕的。
我羡慕这样的友情。
爱情、友情和亲情这三者常常会被连在一起,也往往会因为我们澎湃的想象而发酵升华。我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爱情,所以暂且不议。
谈谈友情和亲情。这很抽象也很具体,两者无关孰轻孰重,但从一定意义上而言,我倾向于友情。
亲情和友情毕竟是不同的。亲情是尊敬和承担。你永远无法真实地贴近他们的生活,不同代际的人群有自己的价值观念,这种不同足以把我们分隔在不同的小世界里。而友情则是平等和参与,往往可以感同身受。
我有一个发小,因为两家离得很近,我俩从幼儿园那会儿就开始玩了。然后小学和初中也都是在一起上课,到了高中我们才分开。
算下来至少要有十年了。
十年。人的一生可以有多少个十年?
我很珍惜我们的友谊。我的朋友很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在寻找我所谓的有趣的人,不擅交际喜欢沉默,因此也常常被认为是高冷孤僻做作等等等等。
我倒也乐的轻松,朋友虽少,但他们都让我觉得安心,觉得踏实。
我的发小她算不上是个有趣的人。在我的价值判断里她是很普通的那一类人,无趣而枯燥。
但她是我最珍惜的朋友。
时间无可匹敌,十年的光阴足以把陪伴变成一种习惯。在那些小学和初中的日子里,我们的关系一路平坦。到高中开始就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我不是一个擅长经营感情的人,属于那种被动接受型的人格。距离产生的不仅仅是美,还有隔阂。
可以做一个设想:如果只是一个表面上可以说得上话的朋友,分开之后便会淡忘,再见面剩下的应该也只有尴尬和陌生。因为你们没有深交,没有灵魂的交流。
我和她就属于上述的那种感觉,但不同的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久到成为彼此的一种习惯。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少和她分享我的心事,高中之后的某些时刻里,我甚至想过断交,因为我们在渐行渐远。
但是,终究割舍不下。
我是个慢热的人,进入到高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直到毕业也没有处理好与很多同学的关系。我很孤单,因为精神上是独立的,生活上却是个废人。我需要一些只是形式上陪伴的人,但我又愿去接触。
这种矛盾时间久了几乎把我逼疯。
那期间我联系过她。也就是那时候让我坚定了一些想法:我可以对她付出一切,无需理由。
她可以听不懂我的话,理解不了我的执着和疯狂,甚至说一些对我没什么作用的安慰。但她在安静的倾听,并且毫无理由地包容了我。她足够真实,也足够坦诚。
那是一种无法描述的安心。
她不是朋友,而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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