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做了很多年律师,做了很多借贷的案件,我现在每天最少接到一个电话去咨询
“刘律师,我借给某某一笔借款,没写借条,怎么办?能要回来吗?”
这时候,我基本都会反问一句,能不能找对方做个对账?
亦或者,有的朋友问我:“刘律师,我当时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关系都挺好的,没好意思让对方写借条,但是好长时间了对方都没还给我,我想让对方给我写个书面的材料,是写个借条好还是写个欠条好?”
对账函的作用
划重点,只要你过去把钱借了出去,不管当时是否有书面的材料。现在想让对方给你出具书面材料。那么 90%的情况,都应该做对账。
至于那 10%的情况,实际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根据情况选用一些非常规的方式。比如财务上经常使用的询证函。但是询证函在法庭应用上存在很多争议,尤其是对于诉讼时效的延续方面。这一块还是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去把关。
至于部分朋友根深蒂固的某种思想,比如“借款时写借条,借款后写欠条”等等,虽然不能说错,但也绝难称为最优选择。为什么?恕我卖个关子,我们先来看看对账函到底怎么写?
对账函的结构
大体上来说,对账函分为三个部分:
一、“总结过去”条款
签订对账函时,一般借款已经发生了。因而只要过去发生了一些权力义务,或者是签署了什么文件,亦或是有什么争议或者没有说清楚的地方,都应该在对账函中予以考虑。
比如说:
“原来借款合同的签订情况”
“合同履行的情况,比如付款情况。利息给付情况等等“
尤其对于未结清的款项以及未支付的利息,是需要特别注意计算清楚的
二、”确定未来“的条款
借款合同怎么履行,利息、罚息怎么支付等等,这个是关键条款,不详细说明了
另外特别提示一下
可以考虑拟定一个”一揽子解决条款“
什么意思呢?
很多时候,比较复杂的案件,双方之间的往来款繁多,每笔款项的作用和用途也都不尽相同。特别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生意伙伴之间等等。那么你可以考虑拟定一揽子解决条款。
怎么写这个条款?三个个原则可以参考:
1 最好能尽可能的将所有牵涉的相关方一并拉进来约定权利义务
2 也可以明确说明,”哪些事宜“会一并解决,但要注意,需要进行特别说明
3 很多情况下,是双方都有一些妥协,都”互相一揽子解决“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
三 补充条款
对账函作为可能是双方交易的最后一个书面文件,查缺补漏的功能不可忽视,要充分进行利用
常见需要补充的地方:
1 合同效力以及优先级别:比如原合同是否有效,是否终止、多份合同存下的情况下适用的问题
2 管辖条款
3 原合同”缺陷“的补就等
看完整篇文章,你是否对于对账函有些不一样的认识呢?
其实,我也知道,可能有些人在默默的吐槽,我们公司常常做对账,也就是一页纸,三行字一个表格就完事了,浩哥你说的怎么多,有意义吗?
其实吧~~~对账函是简单去写,还是复杂去写,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现在欠款的是大爷呢?你写一堆看不懂的东西去,他连签字都不肯,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还是那句话,每份合同都需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对账函有可能是最后一份你能签署的书面文件,也可能是走到法庭前的最后一份证据。所以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约定一点,肯定是不会错的~~~
有什么不同的想法,欢迎来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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