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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里的一段时间,因为看《职来职往》,看到了那个说话稳、准但不狠的一个男生,看到他每一次都耐心的给出很多建议,看到他和我一样,经常会被感动,会流泪,甚至很多时候是自己被自己感动,当时心里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一个人呢?简直就是偶像。
起初看电视,是因为想看看找工作是什么样子,后来看电视,其实是想看他。然后就很喜欢很喜欢他,还努力的在微博上参加活动,得到过一张他的签名照片,当照片被寄过来的时候,特别激动,特别宝贝的夹进了笔记本,见到熟人就说,诶诶,我有刘同的签名照了耶!宿舍的好几个人被我带着也开始看电视,然后也开始喜欢上刘同。
除了喜欢他我还非常羡慕他,他有一个特别厉害特别厉害的好朋友叫陈默。每次看到他们在微博上互动、彼此支持,一起努力,都非常非常的羡慕,还羡慕他有条狗,叫刘同喜。
大学时买了两本他的书,第一本是和职场有关的《谁没一点病》,第二本就是《谁的青春不迷茫》,不舍得看完,一本书看了很久很久。幻想过很多次,怎么能去见到他,甚至幻想过去他公司楼下等他吧,🙄……嗯,不过是想想而已。
后来不记得是什么原因了,好像是他不上节目了,然后我也不再看了,再后来到了工作,也不知道为啥总感觉不太好意思提起我特别特别喜欢过刘同,只是偶尔工作上听到大家提起时,会假装不经意的说”我觉得刘同不错哎,大学时还挺喜欢他的“,后来也的确渐渐的减少了关注,直到后来他又出了两本书,还拍了电影,我居然都没有第一时间去看,甚至是电影过了很久之后在电脑上看的,两本书,直到今天刚刚看完一本,也是我今天突然想起这段,想记录下来的理由。
今天,本来想去咖啡厅呆呆,去了北语,人很多。骑着摩拜单车想换个地方,然后就鬼使神差的去了三联,周末来看书的人很多,碰巧书店还有一个关于什么海昏侯墓穴的分享,走了几圈想找本喜欢的书看看,不经意间看到《向着光亮那方》,书已经很旧,旧到封皮上都是污渍,已经完全脱落,正页也即将脱线,想必一定被无数人翻阅过。找个位置,从讲座那边偷了个凳子,戴上耳机,开始了一个个故事:)
三个小时的时间,听着音乐一口气读完,中间被赶了一次,换了个地方,继续读,仿佛周围人都不存在一般,好久没有这样心流的感觉了~特别棒!
他是一个柔软和心思细腻的大男生,能把如此多的故事和细节印在自己的脑海里,我曾不止一次的怀疑他大脑里是不是装进过优盘。
看到他也是从大学的迷茫、考研的失利、在长沙的努力,在北京的蜗居,努力的打拼,有和父母的对抗、有和朋友的交心,有对梦想的执着。《谁的青春不迷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向着光亮那方》,从迷茫到坚持再到光亮,三本书的名字也鉴证了这一路走来的故事,一个用努力和善良换来光亮的男人(至今依然觉得《孤独》这个名字有点矫情)
现在看他的故事和经历,已经不再是偶像和小粉丝了,而是感觉到面前就是一个自己努力向上的榜样。
如果有机会能够见到他,我想我会告诉他,曾经你是我的偶像,现在你是我的榜样。
再次发现爱写字、会写字的人真的好有魅力。
最后,用自己很喜欢的一段话来结尾:
有人问:你最佩服自己的优点是什么?我以前的回答是坚持。现在我改了一下答案,我最佩服自己的优点应该是:懂得让自己变开心。
不开心的时候,要给自己一个开心的理由,想不明白的时候,就给自己一条想得明白的路。你能对自己负责,能让现实的自己更好,你能做自己最可靠的朋友。
——刘同《向着光亮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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