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溜进吴京家盗窃,后来发现偷窃对象是吴京,又吓得把所有东西规规矩矩还回来了……
大家都在感慨还是京哥厉害,不过这件事还是13的事了,那时候京哥还没有这么红,但京哥功夫明星的形象还是深入人心的。小偷是因为怕被京哥抓到了打死吗?恐怕不是,都已经跑了,而且京哥也不至于为了一小偷动用私刑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最有可能的原因是小偷发现偷得的财物太贵重了,现在的做小偷也是专业工种,要掌握的技能可不少,开锁,长跑,缩骨功,油锅取石,鉴宝,当然还有法律…
如何认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偷回去发挥自己的鉴宝技能,发现数额可能难以承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只好把盗窃所得返还给京哥。
但小偷法律学的只是一知半解,他不知道盗窃后返还盗窃物的行为甚至都构不成犯罪中止,只要盗窃物脱离了被盗人的控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了,就是犯罪既遂。妥妥的盗窃罪既遂!
所以莫伸手,伸手必被惩,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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