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临死前,曾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奠于两柱之间。醒来后,他便对守候在身旁的弟子子贡说: 予始殷人也。 七天后,孔子便去世了。孔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原来,按照夏商周三代的丧葬礼俗,人死以后,出殡前,夏代是将灵柩停放在东阶,周代是将灵柩停放在西阶,惟商代是停放在两柱之间。孔子临死前梦见自己坐奠于两柱之间,正表明了他是殷人的身份。(梦奠两楹)
孔子是鲁国人,为何又是殷人呢?
原来,孔子的祖先是宋国人,而宋国是殷遗民的封国。公元前11世纪中叶,商朝灭亡,新建立的周朝按照当时 灭国,不灭其祀 的惯例,拿出商朝王畿地区的一部分封给了商纣王的儿子禄父(武庚),让他奉守商祀,不灭商朝王族的香火。不久,武庚禄父利用周王室的内部矛盾发动叛乱,被镇压后,周朝改封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启,让他在商朝旧都商丘一带立国,称宋 。
微子墓在微山岛上。
微子启之后,经历了四传,到了湣公时期。宋湣公有两个儿子,长子叫弗父何,次子叫鲋祀。这位弗父何便是孔子的始祖。弗父何是长子,可以继位为君,却让给了弟弟鲋祀,自为公卿,世代相传。传了五世,到了孔父嘉时,不幸发生了一件大祸。发生大祸的原因,在于孔父嘉有一位美丽的妻子!
孔父嘉贤而有德,在宋穆公时任大司马,穆公十分信任他,临终时又将其子殇公托付给了他。孔父嘉娶了一位貌美的妻子,有一次,被太宰华父督在路上偶遇,华父督惊叹其美而艳 ,便起了夺为己有的邪念。当时,殇公即位不久,连连对外战争,民众不堪忍受。华父督乘机散布流言,把战争的责任完全推到了孔父嘉的头上,挑动起民众的不满,然后率兵攻杀了孔父嘉,霸占了其妻。随后又杀了宋殇公。时在公元前710年。
接着孔父嘉突遭横祸而发生的,是其子孙 避祸奔鲁一事。这是孔氏家族史上的另一件大事。由于 避祸奔鲁 ,孔子先祖才从宋国人转变成了鲁国人。
避祸是避华父督之祸。华父督杀了孔父嘉,又霸占了其妻,孔父嘉的子孙惧祸及身,于是弃宋奔鲁。但到底是何人奔鲁,由于记载疏略,便有了不同的说法。最早的说法是孔父嘉的曾孙防叔 避祸奔鲁 。因为有人怀疑防叔距离华父督之祸已过三代,此祸不会再对防叔构成什么威胁,认为防叔不必 避祸奔鲁 ,所以又提出了后一种说法:孔父嘉的儿子木金父 避祸奔鲁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些言之成理的地方,而且由于缺乏直接的历史证据,现在也很难判断何者为是。不过,防叔 避祸奔鲁 的说法毕竟早出,为早期的一些古文献如《世本》、《孔子家语》、《潜夫论》所记,在两说不可并存的情况下,应当取防叔 避祸奔鲁 这一说法。
防叔弃宋奔鲁,从此,孔子先祖灭于宋 ,迁居于鲁国,世为鲁国人。后来,孔子认鲁国为 父母之邦 ,每当他要离开鲁国时,总是 迟迟吾行也 ,表示对 父母之邦 的一种难以离别的感情。(齐姜红)
《诗经》里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商人真的和鸟有关系吗?
我国上古时代与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早期历史一样盛行图腾崇拜。《诗经·商颂·玄鸟》开篇即说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玄鸟,通常指燕子,燕子是黑色的,所以称玄鸟;商,指商人的始祖契。传说,契的母亲简狄,是有娀氏之女。有一天,简狄与另外两个女子一起到河里洗澡,看见一只燕子下蛋,简狄拾起鸟蛋吃进肚里,从此怀了孕,生下了契。契生当舜、禹之际,他长大后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被舜提拔为司徒,又被封于商,赐给子姓。后来,契的子孙繁衍昌盛,传十四世,到成汤时建立了商朝。因为契是 天命玄鸟 而生,商人又尊契为玄王 。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实际上反映了商人的图腾崇拜。上古时代,东夷人多以鸟为图腾,最著名的是少昊氏以鸟命官:祝鸠氏为司徒,雎鸠氏为司马,鸤鸠氏为司空,爽鸠氏为司寇,鹘鸠氏为司事;又让凤鸟氏、玄鸟氏、伯赵氏、青鸟氏、丹鸟氏分管历法方面的事情。这反映了少昊部落以鸟为图腾的情景。除了少昊以外,其他东夷部落也有以鸟为图腾的,如《山海经·大荒东经》提到帝俊时代的 彩鸟 、 五采之鸟 ,同书《大荒西经》说: 有五采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 可见, 五采鸟 是指凤凰;至于 五采鸟 有三名,应该是指凤凰的三个种类而言。郭沫若认为,商人崇拜的玄鸟就是凤凰;陈梦家则考证吞吃玄鸟蛋的简狄是凤凰的别名。商人最初兴起于东方,看来,商人的玄鸟崇拜与东夷人的鸟图腾崇拜是有联系的。(齐姜红)
《满洲实录》记载的满族始祖降生神话三仙女佛库伦沐浴时误吞食神鹊所衔朱果,因而有孕,生下满族始祖。中华各民族的始祖降生也极其相似。2鲁国大贵族孟僖子为什么说孔子是 圣人之后 ?孔子学礼、知礼,二十多岁时在鲁国就很有名了。大贵族孟僖子集其一生经验,深知 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临死之际,后悔自己没有学好礼,乃嘱咐他的两个儿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说:孔子是圣人之后,他的先祖弗父何有让国之德,正考父有恭敬之风。圣人之后,虽不在位,必有贤达之人。孔丘就是这样的贤达之人,我死之后,你们一定要拜孔丘为师学礼。
孔子年轻时被孟僖子指认为圣人之后,晚年则获得了圣人的称号,看来,孔子的确与圣人有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