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几个年轻的同事相约举办一个“读书会”这样方式,面向社会各行各业的来宣传与推广我们自己,由于这个读书会尚未正式开始,是面向同行从业人员,还是面对社会其他行业时产生了分岐,均有着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对此,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 作为一个职业人士,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提供实体产品也好,提供无形的服务方式也罢,只要是供方,都需要进行业务宣传与推广,对于从事法律服务的群体也不例外。对于宣传与推广者,看自己的需求来决定采用什么方式,面向什么群体。
1、如果你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前,有在其他司法行业工作的经验,那么你的主要推广群体应当是其他行业,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告诉他们你现在不在司法机关工作,而在法律服务机构,你可以向他们提供什么领域类的服务。
2、如果你是一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刚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没有其他司法机关工作经验,那么你的分享和推广群体,应当更多的考虑与同是法律共同体的司法审判机关的从业人员多交流,熟悉与了解他们的办事风格和流程,这样有利于你在处理具体事务是给当事人产生一种比较专业的感觉。
3、进行读书分享只是一个业务推广分式,其核心是向参加者告诉你所擅长的领域,让他们知道在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时,应当在第一时间来找你,你可以为他们提供具体的解决方式。
在我们这个社会,讲究人脉和熟人社会,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资源是稀缺的,从业者和竞争者是却是很多的。就是再熟的人,在真正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时,对你来说都有很多竞争者,此时,谁是最佳的问题解决者这个印象在其头脑中产生,谁就会拿到这项业务。
所以平时正当业务宣传与推广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对你的了解越深,你今后的业务发展就越快。
4、业务领域的产生从来是给有准备的人。当然社会中的任何争议或法律问题都是给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产生业务的机会,就看随能把握先机,几年前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也是新兴业务,现在却已相当成熟。
所以说,对于有志于此的从业者,不要抱怨说自己的从业晚,也不要说竞争强,关键是要让自己成为法律服务价值的创造者和提供者。
当你的服务能为别人创造价值时,你就是市场竞争中的优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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