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一所高校关于应用型法律人才育人论坛活动。
在谈到法学专业就业的环节时,大家基本都提到,学法律的人毕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后可以进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国家司法机关等工作。
其中,有老师提到如何没有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以后,他们的出路在哪里这便问题?引起了我的思考?
因为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也不好回答的问题。一般来说,现有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要有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是不能从事这一职业的,而如果学习四年法律却不能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对于一个学生来说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而考试就是一种选拔,有考得上的,也有考不上的,考上了当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如果没考上的难道就一无是处了吗?
我的看法当然不是。
现在社会学习和知识结构是多元化的,作为一个行业的服务对象即客户,他看重的你是否能够为他解决问题,而并非是把某一个证书当成惟一。
简单地说,如果一个学习法律的,在没有考过法律国家法律职业证书的前提下,如果不想放弃,你可以先去一些对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不作硬性要求的行业,利用自己的专业背景从事工作,比如说,报者当记者,去跑政法口;去单位从事行政工作,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背景,规范与提升单位的法律风险;在企业合规部门从事法务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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