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村主任和队长来处理叔家和泉家的纠纷,顺便提到让我家和泉家把各家的一点空闲自留地让出来,拿来修一条村内的通道,为美化乡村做贡献。这个提议我是赞成和支持的,但是他们的说到的一些言论我非常不认同。
他们说我家当年是给乡西爷提供过一些帮助,但乡西爷本来就是五保户,我家提供的帮助很少,只是在他要去世的时候才给他养老送终,如果是在现代的话,五保户应该在养老院的,五保户去世,他的土地应该归集体所有的。
听到这样的言论,我非常郁闷和生气,但却不知道如何反驳。
如果再次遇到这样的言论,我该如何回应呢?
主任、队长,不能这样轻描淡写甚至歪曲历史吧?首先,如果当年社会福利制度有现在那么完善的话,为什么乡西爷要投靠我爸爸,投靠我们家呢?
再说,你们这样说,是嫌疑我家为了乡西爷的田产、自留地而收养他的,那么,当年比我家家境好,比我爸精于算计的大有人在吧,为什么乡西爷最后会到我们家,选择我那老实巴交的爸爸呢?
最后,历史已经成为历史,田产、自留地的划分已成定局,光凭你们三言两语是不能改变什么的了,但你们还是冒出这样不太和谐的言论,你们想干什么呢?如果是想说服我让一点自留地出来美化乡村的话,我讲过,美化乡村我是赞成和支持的,只要合情合理,而且前几年修村里的活动中心,我家二话不说就让出我家的自留地并砍掉上面的茨竹了,我们已经用行动来说话了。
我希望再也不要听到这样的不和谐言论,特别是从你们村干部嘴里说出来的不和谐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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