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疫情影响下,企业复工日期延长,现金流短缺。为资助香港中小企业,共度疫情难关,港府进一步优化「BUD专项基金」,资助上限至400万元!
港府帮助中小企业,大力补助!
BUD专项基金: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协助中小企业,包括初创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
一句话说明:支助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非上市),主要业务市场在东盟国家或中国大陆。
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把「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东盟市场,并推出「东盟计划」,及提高资助个别企业推行拓展中国内地市场项目(「内地计划」)的累计资助上限。
2019年8月财政司司长宣布进一步向「BUD专项基金」 注资20亿元(包括2019-20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的10亿元),进一步扩大基金的资助适用范围至涵盖所有在及将来与香港签署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出「自贸协定计划」(东盟计划被纳入其下),让企业可开拓新市场及新商机。
优化措施概述
1、扩大「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至涵盖所有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
2、增加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至400万元,包括200万元用于推行内地项目和200万元用于推行东盟及其他自贸协定经济体项目。
3、提高首期拨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资助总额的25%至高达75%。
4、免除获资助企业开设及维持独立的计息账户,以及于收取首期拨款前须存入对等资金于该账户的要求。
5、所有项目(包括选择申领首期拨款的项目)均可在提交申请表后开展。
6、放宽个别开支项目预算比例上限。包括:采购;租赁额外的机器;设备、制作样本;样板、专利;商标;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注册。
7、增加更多可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在内地设立新增设业务单位;于内地计划下采购、租赁额外的机器、设备以增加生产能力等。
申请资格
1、申请「BUD专项基金」资助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的资格:
(1)按照《商业登记条例》 ( 第310章) 在香港登记;
(2)非上市公司;
(3)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
实质业务运作是指有真实营运及生意交易,包括企业在香港有否聘用员工、缴纳税项或进行产品/服务买卖交易。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2、公司在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文件以作证明:
(1)公司员工记录;
(2)公司财务报告记录;
(3)公司商业交易及营运记录。
资助金额
资助按对等原则提供,即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
在基金的申请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在「内地计划」及「自贸协定计划」各获资助二十个核准项目及合共最高累积资助金额(「内地计划」和「自贸协定计划」) 为港币400万元。
附:
内地计划 –资助个别香港企业推行有关发展品牌、为业务升级转型和拓展内销的专案。
东盟计划–资助个别香港非上市企业提升它们在东盟市场的竞争力,并促进它们在东盟市场的业务发展。
*东盟的成员国为汶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内地企业也可申请
这里的内地企业一定是与香港公司有关系的企业哦!
证明方式有三种:
1、香港公司有内地公司50%以上的股份;
2、或香港公司的最大股东拥有内地公司50%以上的股份;
3、或香港和内地公司的股东为同一人或同一团体。
如果准备好资料,也可以用内地公司的名义代为申请,但要准备好营业执照、业务往来证明等基本资料哦!
协助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申请工业贸易署属下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拓展内销」(简称BUD) 的政府资助项目,成功申请的企业来自家品业、电器业、制衣业、服装业、模具及制造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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