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做生意该做熟悉的,因为这样才不会失手。
也有人说,只有不熟悉的生意才有机会,比方巴菲特就是只做自己熟悉的生意,以至于他错过了苹果发展的时机,后多年才搭上了苹果的车。
但不熟悉的也有获得成功的,比方雷军做手机时,对手机几乎一窍不通,后来他又去做汽车,同样不是他熟悉的领域。
所以,不熟悉与熟悉各有利弊。不熟悉,也许突破能创新,但不熟悉就是拿自己的短处与别人长处竞争,属实风险太大。
就是做不熟悉的,也要找到差异化的优势。雷军虽然不懂手机,但他是对互联网有着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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