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上世纪八十年代,取消了阶级斗争,农村的黑恶势力死灰复燃,逐步愈演愈烈。
执政者提倡让部分人先富,从此,贫富悬殊远远超过了旧中国,贪官污史金银堆积成山,戏子歌星肥油似海。
由于阶级斗争取消了,社会上不法分子泛滥,拐骗盗窃,巧取豪夺,奸淫擄掠,推残幼女,谋财害命等等骇人听闻惨案屡见不鲜。
人怕出名猪怕壮。大衣哥登上歌坛,有了钱,在家乡干了不少公益福利事业,这本来是善举,谁料因此而露富,招引“乡亲们”风起雲涌,“借款”者接踵而至,连年不断,甚至聚众“攻城”,破门而入。前不久,朱之文的家门又被一个戴墨镜的“大英雄”一脚踹开了。
善举无功德,反惹火烧身,社会难道不容人做好事?反观其他一些戏子明星,偷税漏税,叛国投敌,反倒安然。这些不法分子不是在给社会摸黑吗?
社会主义国家被弄成这般模样,这究竟是哪一个“人王”干出的“不朽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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