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太航侠
如果没被识破真相,之前这种举动是让人赞美的,但是一旦被识破,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既然是偷的钱,自然就是犯罪在先。
记得有一个案例,一个寺院的住持原来是个杀人犯。逃到寺院里躲藏起来,想用劳动洗刷自己的罪恶,最后由于表现突出,一步一步地被提拔为住持。由于内心的犯罪感,他主动去做公益事业。出了名之后,露脸的机会多了,最终被识别出来。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不能因为他做了许多的公益事业,就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这是两码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人间正道是沧桑。犯罪的人,往往内心是矛盾的。都知道好人难做,也得做。走在邪路上的人应该早日迷途知返,如果一直在矛盾之中而不知悔改,一定会走到沟里去或跌落悬崖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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