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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山寨了吗?看完吓我一跳!——你创我帮

今天你山寨了吗?看完吓我一跳!——你创我帮

作者: a4be8844a746 | 来源:发表于2017-10-19 09:22 被阅读3次

    今天你山寨了吗?看完吓我一跳!

    随着大家对版权意识的逐渐加强,一不小心就会对他人的造成侵权行为。让我们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他的后果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版权?

    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

    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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