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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现实不像电影,现实比电影更残酷

「辱母杀人案」:现实不像电影,现实比电影更残酷

作者: 玄空小叔 | 来源:发表于2017-03-27 19:07 被阅读103次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这是一句流传很广的话。

    「辱母杀人案」的当事人之一,22岁的于欢在目睹母亲苏银霞受到长达1个小时的极致侮辱后,走上了“身后的那条路”——手持水果刀捅向4位追债者,其中杜志浩因失血过多死亡。

    什么样的极致侮辱?

    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

    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催债人员杜志浩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于欢的面往他母亲苏银霞脸上蹭

    他们母子二人又因何遭受如此霸凌?

    因为高利贷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相当于年息120%,远超我国法律规定的年息36%的上线)。

    她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还欠下的17万元无力偿还,因此遭受杜志浩等人的暴力催债。

    人民有事找警察啊。

    没错,他们报警了。

    可警察来了又走,不带走一片云彩,只留下一句:“你们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监控显示,民警只用了4分钟在屋里处理纠纷。

    在寻求警察保护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的于欢及苏银霞用尽了所有可能:

    苏银霞四次拨打了110和市长热线

    员工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因为她知道“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

    于欢看到警察要走,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

    试想,当一个人长时间受到非法控制与侮辱,眼看唯一的救命稻草就要从眼前溜走,他还能怎么做!

    只有靠自己奋起反抗,持刀为自己开辟出一条血路,只有这样,他才能保护自己与母亲。

    一场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一起本不应发生的血案,就这样朝着“预期”发生了。

    小叔认为,警察的不作为行为对于案件的发生无异于推波助澜。试想一下,警察来到现场都不去制裁追债者的侵害行为,当他们离开后,这些追债者只会更加有恃无恐。

    他们上一秒拿生殖器蹭脸,下一秒是不是会强奸、杀人?

    作为民警,不去预估事情的最终走向,预防犯罪,反而任由其发生,直至出现他们眼中所谓的“结果”。

    这下,于欢终于保护了母亲,用他最不想用的方式。

    这让小叔想起了一部颇受争议的电影,名字叫《我唾弃你的坟墓》(2010版)。

    美女作家珍妮弗到森林旅居寻找创作灵感,被三名当地男子暴力强奸凌辱。

    他们把女主的脸浸入水里(与苏银霞的如出一辙),还进行了其他残忍的凌辱(太过残忍就不多说了)

    报警后,不但没有得到救助,反而受到警长斯托奇的二次加害。

    于是,女主亲自上阵,为自己找回公道——杀光了所有侵害她的恶人。

    可她再也无法回到从前,就像于欢再也无法回到本应无忧无虑的美好生活。

    在于欢案中,警察没有真正实施参与迫害,他们只是“不作为”,哦,不,应该用姑息养奸、绥靖纵容来形容更为贴切。

    他们“任由其发展”的态度,跟《我唾弃你的坟墓》中的恶棍警察斯托奇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

    在事发现场,当于欢看到警察要离开时,他的心情一定跟女主珍妮弗一样地绝望、痛苦。

    亦如2007年导演李杨执导的电影《盲山》海外版中的桥段。

    被拐卖的女孩被关小黑屋被伤害被蹂躏时都没有疯,而是在爸爸带着警察来营救自己时,警察看到村民人多势众没有救女孩,反而让他们在村子里再待几天。

    警察走后,父亲被殴打,又没有逃生的希望时,女孩提刀把自己所谓的丈夫给杀了。

    最后女孩被判死缓,不作为的警察和买主的父母亲及村民,并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

    而山东「辱母杀人案」的判决与电影《盲山》有着惊人的相似。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并且,认定于欢的正当防卫不成立,理由是:

    受害者未有人使用工具,警方已出警,于欢和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看到这样的理由,那是不是变相给公民传递这样的讯息:

    警方已出警=只要出警就行,警察啥都不做光看着犯罪进行也无可厚非。

    未有人使用工具、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性较小=用生殖器蹭脸、把人脸往马桶里按、用鞋抽脸均不属于侵害行为。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小叔认为其杀伤力犹如核爆炸,很容易就炸平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给于欢定了罪,持刀杀人。

    那放高利贷算不算罪,猥亵妇女算不算罪,警察的渎职行为又算不算罪呢?

    恶人以及伪善的保护者,深谙法律“漏洞”,钻个空子就能溜之大吉。

    而最后,往往是草民跪地接受法律裁决,并高呼“法律万岁万岁万万岁”。

    可面对草民,官微发布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引发强烈质疑后,工作人回应称微博没有任何含义,不代表官方的任何观点,且是未经请示的个人行为,值班人员也并非民警。

    其实,草民根本不在乎发微博的人到底是不是民警,在乎的是原本站在法律制高点的保护者何时变成了态度嚣张的“二混子”。

    当然,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无心之举。

    我们都知道法律不可能跟伦理情感混为一谈,法律是严肃的,更是公正的。

    法律的公正则体现在让应该受到制裁的人得到应有的裁决,而给那些真正需要宽慰的人给予法律的柔情。

    希望于欢案能如此,其他的社会案件也都能如此。

    小叔最后想说一句,世上没有哪个儿子能容忍别人如此侮辱自己的母亲,就像我们无法容忍韩国部署萨德侵害我们的祖国母亲一样。

    人类是一个重情义的种族,母亲的尊严,往往高于自己的生命。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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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9e644afdd412:中肯
        玄空小叔:@允弹 :smiley::smiley:
      • 蜗牛杂文随笔:写的很好,最后扯什么萨德呀!
        玄空小叔:@拉勾可以上吊的不要 作者弱弱的表示,当时想把观点提到一个更博大的高度,恩,是滴,所以想到了萨德,想到了我们的祖国母亲:cry::cry:
      • 席曦染:写的很棒,世人应该警醒
        席曦染:加油吧,
        玄空小叔:@席曦染Cynthia 冲你这句话,今天给自己加个🍗
      • 有点忙呢:真的很好,可如今中国所谓的法律就是这样。
        玄空小叔:@怀疑o 虽然不能改变法律,但类似于于欢的这种个案,至少能对我国司法制度建设往前推进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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