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有一罪犯即将被斩。正巧该罪犯与刽子手是邻居,罪犯的母亲便去求告刽子手说:我唯一的儿子犯了如此重罪,我也不求你放了他,只求你在行刑前,给我他的一绺头发,让我留个念想。说着便给了刽子手一两纹银。年轻的刽子手看看想想便说:好吧。那位母亲千恩万谢的走了。
行刑那天,罪犯被推到刑场跪下,那位母亲在站在旁边眼泪巴巴的看着刽子手,手伸的老长老长的。刽子手走到跪着的罪犯跟前,先一刀将头发割下一绺,给了那位哭泣的女人。正当他准备挥起鬼头刀要斩首的时候,那位女人猛然扑到刑场,对着监斩官便叫道:我儿受刑已完毕,不能再行刑了。那位官员便问为何?愤然道:自古杀头是一刀之罪。我儿已受一刀,便是行刑完毕。
清代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古代曹操也有割发代斩首的军法范例。监斩官无言以对,只好释放罪犯,将刽子手执行正法。古人云“善心不能开,开了关不住”之语,况执行国家刑法重典,非以敬重肃穆这非平常之心,难以执行。一念之差,反受其辱。一介农妇,以人情事故搅乱朝廷之官法,倒将“官法如炉”看淡了许多。
虽为我的姥姥给我讲的故事,但多年之来,无不想起,在自己执法中时刻警醒自己啊。公家事为重,个人事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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