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事办的都很失败。
错失机会,把握机会的能力欠缺。
当有机会时,当又有别的机会时。
比如两个FJ冲突了,比如两个CC冲突了,比如两个HY冲突了。
当冲突的时候如何办?
分清主次,这是必须的。
再分清主次的情况下,要不要立马把次的回绝了。
这点指的商榷。应该是说不可以。
你要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别人的立场。
而不是方便了别人,而是自己损失了利益。
当有主次时,次的可以拖一拖,可以不那么着急、不那么快表态。
等等事态发展的形势,因为很有可能主的方面取消了。
如果主的方面取消了,而你为了考虑别人感受,方便别人办事,
当获知主的时候就回绝了次,那么你会两个方面都会失去。
这是白白的把好的机会都错失了。这单值得很大的反思。
当再有这种情况时,当再有主次并存时,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把次的回绝。
只有到了实在不可时,把次取消,而且能确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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