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她牵着小孩的手,最后一次见到她,她有个挺大的肚子,好像时光倒回来了,只是后来她的一只腿被打折,摇摇摆摆往前,肚子忽上忽下,我吓住了,怕有小孩从里面蹦出来。
我们大院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打断她腿的那些人说。还好他们用的是人字,我心里这样想,脑袋里装着总溜来院子里的绿眼小猫,小猫不是人,所以它可以进来,该这么理解吗?可是为什么人们要这么对自己人呢?
大院里喜欢小猫的都是小孩子,成年人围在一起打麻将,对小猫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意思是默认了。我只是盯着小猫看,想象绿色的眼睛所能感受到的该是怎样的世界,我从不喂它吃东西,因为我总觉得对它一无所知,更不用说食物这样重要的事情,我不信书里说的猫捉老鼠,电视里猫和老鼠还能做朋友呢。
把软糖给它吃的总是小毛,他还把同一包软糖丢进池塘里,可是没有人会怪他。我有时觉得小毛活得很自在,有时又觉得小毛实在是过于幼稚。我说幼稚是因为不喜欢像那些只会在麻将桌旁生长的大人一样,说他是傻子。
我知道小毛不是傻子,至少不是天生的傻子,这些大人也是这么想的,我听过他们在麻将声后的唏嘘谈话。麻将桌让大人的一部分卸下伪装,另一部分又十分膨胀。在这样的涨和落之间,所能了解的故事或许比真实的更加奇怪,我不明白。
如果现在是六年前的下午,或者应该把这个时间段再拉长些,那个女人还在这里居住的日子,院子里有些暧昧的气息,我再大一点以后才知道,那东西说的文艺些叫偷食禁果 ,说的粗鲁些,我这种憧憬着漂亮生活的人吐不出来了。他们说,那东西小孩子看不得,小毛看了一次,就尿在裤子上,洗干净裤子就傻了。这其中被夸大了多少不能求证,我们只能用奇怪来敷衍。
小毛的家长们拿起全身的蛮力冲进那间暧昧的屋子,把里面赤裸的男女一个劲的赶出来,那天所有打麻将的大人都各自收起了兴趣,待在家里试图用各种把戏让小孩子放弃对大院天井的喜爱。我是不听话的孩子,我的家长也没有打算让我听话,所以几乎是立刻的,我年幼的视角里,出现那些在天井里动来动去的粉红色肉体,原始的情欲被灯光照得十分失色,下一刻,我重重地拉上窗帘。那晚值得记住的事情是女人的腿从此瘸了(或许并不值得)。
女人搬出了大院,恶狠狠地把暧昧小屋的用品连同清晨的垃圾一起烧掉,她似乎需要证明,所有的东西在上帝的火光下都是一样的灰烬,渺小而鄙陋。但女人的男人仍守在大院里,有人问起,他就说,女人私奔了。我不确定谁的解释更合情理。从那时起,
女人再次回来时,她让人把小屋里的床搬走。小毛的家长们倾巢而出,试图重演闹剧。可这回,女人挺着大肚子,像是挺着一个金球,大步又自信地让人们突然丧失了声张正义的本事。她得意洋洋但一瘸一拐地和床一起消失了。这回她是真的私奔了,如男人所说。
我写下这篇文章后,让小毛看了(我不希望他因为我的文章而更加痴呆)。小毛只是笑,一直笑。我应该能想到的,小毛对猫还是对人都是一样的好,并且小毛从不识字。如果女人生命中可以遇见一次小毛,小毛一定也会对她笑,然后把软糖分给她。这样的期望不知算不算是私奔女人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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