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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略53天】妻子偷偷给丈夫买了一本意外险,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知略53天】妻子偷偷给丈夫买了一本意外险,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作者: 理财师知略 | 来源:发表于2021-05-25 23:53 被阅读0次

    我的一个客户,她特别认可保险。给自己配备了各项基础性保障,可是她老公认为保险没用,不想给买保险。她老公天天开车,这个客户也挺担心的,想给老公买个意外险。她说:我就给他买上,不用让他知道,反正意外险也不贵。我说千万不要这样,然后我给她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2018年11月,吉林省的王女士给她丈夫郭先生买了一份驾乘意外险,保额为5万元,合同约定如果是自驾车发生意外的话,可以赔付保额的20倍,也就是赔100万元。对于这张保单,她的丈夫郭某并不知道保单上的签字也是由妻子王女士代签的。

    巧合的是,保单投保后不到一个月,2018年12月2日晚上,郭某在驾车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

    处理完丧事之后,王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保险公司拒赔,王女士把保险公司诉上法庭。

    法庭上保险公司提出三项拒赔理由。:

    1保险合同无效,法庭上王女士已经承认被保险人的签字,不是郭某本人所签,根据保险法第40 34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保险人同意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即使合同有效,敦某也涉及免责条款。

    根据交警认定队伍的驾驶证,早已因为超分而停用,另外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251.5毫克属于醉驾。已经触犯法律,根据合同免责条款: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以及保险法第45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有效,驳回王女士的诉求,支持保险公司拒赔的诉求。

    王女士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已交保费1150元。王女士不服继续上诉,2020年法院终审驳回王女士请求,维持二审判决。

    所以即便是家人也不能在为证的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为其购买以死亡为理赔条件的保险,当然如果是医疗险或者重疾险是可以代为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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