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幽默至上
“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
一本小说是不是被人津津乐道、手不释卷,其用字行文的趣味性、幽默感尤为重要。如同一个人的性格,规整刻板与古灵精怪中,前者容易令人产生敬而远之之感,后者则会如遇黄蓉般好奇欣喜。
2.强烈对比
第一章对梅科姆县的描述详细并充满画面感。“那年头,生活节奏很慢。人们悠哉悠哉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什么事儿都不紧不慢。长日漫漫,一天的时光好像不止二十四小时。人们没有什么地方要去,没有什么东西可买,而且口袋里也没有什么闲钱,就是梅科姆县以外也没什么可看的,所以不需要急急忙忙赶路。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男女老少最近刚刚得知除了恐惧本身,他们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如此慢节奏的小镇生活养育了众多盲目乐观、安于现状的居民,父亲“阿迪克斯”却十分与众不同、标新立异的做起了律师。主人公还未亮相,便已引起读者的好奇心,要对阿迪克斯一探究竟,如此写法着实引人入胜、扣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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