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七夕了,那我就在军训中产生点甜美的想象)
身上的衣服略微有点大,却的的确确笼罩不住自由的心情,我很讨厌军训,因为它的无聊和油腻。
我穿着军训服,站在操场中间,昨夜这里或许被大雨洗劫过,所以现在刮在我身上的风,还带着昨夜的不甘与桀骜。我站着蒙混过关版的军姿,这军姿麻木空洞,但我却依附着它看到了一些,只有拥有安静的律动才能看到的不扎眼的东西。
外面的楼房里莫名飘出一张粉色的纸,我执拗的相信它不是垃圾,是一张男孩儿准备寄出给女孩儿的信纸。它柔软的身躯就这样任风拥挤,风是如此的无形,无形到近乎无情。它随意的折挤着白纸,它不知道男孩儿花了多少勇气,才敢提笔写下第一句歪歪扭扭的你好;它忘了今天男孩儿最后一节课时,双眼直勾勾盯着教室里茶色墙壁上时钟时忐忑难熬的深情眼神;它忽略了男孩儿在铃声响起那一刹那,拿起书包,唰的一声往外冲的模样。男孩儿的书包打响了金属材质的抽屉,发出的声音,惊醒了隔壁手里握着笔正在酣睡,留着口水的同桌,同桌立马唰的一声直直的站起来,摸摸头发,擦掉口水,熟练的说:老师,我罚站两小时。其实啊,这次叫醒你的不是老师的粉笔头,是你同桌初初萌芽的喜欢。同学都抬起头来,哄哄大笑,老师扶了扶眼镜,放下手里的粉笔,转过身来,心想“篮球,篮球,不知道除了篮球还有什么能让这小子这么激动。”老师没有想到,是女孩儿呀!男孩儿冲出校门,来到校门口的小卖部,大喊:“老板,我要信纸!”老板回应:“还是写检讨的那种吗?”男孩儿的左嘴角微微上扬,又努力克制不想被任何人看出,他骄傲的觉得任何人都不配看出他眼中她的美好。“不是,是写信的那种,我要粉红色的。”在男孩儿的世界里,全世界的女孩儿都应该喜欢粉红色吧。付了钱,拿了信纸。男孩儿立马拿着书包的底,狂躁的抖动书包,把里面的篮球,卷皱的书本抖出来,把信纸小心翼翼的放进去。男孩儿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生平的第一次细心。他抱起篮球和书,背着书包。打开自行车的锁,把篮球和书一齐啪的甩进篮子里。骑着自行车,男孩儿感觉今天的自己好精神,有使不完的劲。
他写了好久,还是只写下几个字,你好,你好漂亮。
信纸顺着风的曲线一路滑翔。风不知道,它带走的不只是白纸,还有男孩儿的初初喜欢。
你还记得,最初阻止你喜欢一个人的风是来自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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