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普遍的认知就是,结婚就是一个任务。适婚的年龄已到,男未婚女未嫁,就会有家长催婚,有朋友过问,有亲友介绍。在海外,结婚应该是深思熟虑的。一对男女可能同居一辈子,白头到老了,儿女成群了,也未结婚,他们互相称对方为“Partner”(配偶);只有结婚的伴侣才被称为”Husband”和“Wife”(丈夫、妻子)。其实,结婚不是人生要事,可有可无。不结婚并不意味着生命的残缺,遗憾不遗憾取决于个人的观念和社会的认知。一个人可以单身一辈子,他不是怪胎,不是奇葩,也不是残疾人,这是他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
老公的好友乔治,坚持单身到五十岁,终于寻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结婚了,那位女士比乔治还大两岁。我问乔治,你经历过催婚吗?父母催过你结婚吗?他说,从未有过,这是个人私事,父母也无权干涉。两人都已五十岁,结婚有必要吗?他们说是为了孩子。两人都这个岁数了,还能怀上健康的孩子吗?乔治说,已经计划好了,花钱雇佣了泰国的一位妇女为他们试管的胚胎代孕,结婚就是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你想,还有比这更疯狂的计划吗?在国外就是这样,没有人过多关注你的私人生活,包括双亲和兄弟姐妹。
在我的脑海里,也有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二十好几的那孩子,就该谈婚论嫁,否则马上就失去了婚嫁的黄金期,很快成为剩女,当然也就失去了生育的最佳年龄。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也发愁二十三岁的女儿还没有男朋友,加入了催婚妈妈的行列。我问女儿,你的那些同学闺蜜有父母催婚的吗?她说,有一位马来西亚的华裔女孩和她遇到同样的处境,父母开始过问和催促谈婚论嫁的问题。华人的传统观念就是这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结婚和传宗接代挂钩,一代传一代,改不了了。
记得我当年,也是在二十三岁的年龄,父母开始张罗介绍对象,周围的长辈们都在关心着我的婚嫁问题。我经常阅读当地的晚报,上面很多征婚广告,试图去应征,也是被父母逼急的,后来发现那些发征婚广告的都是家长,而不是本人,要想敲定一门相亲,还要过对方父母那一关。这就是中国式相亲。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我就是在父母的催婚下,加大了“猎寻”的力度,把周围认识的未婚男士都当作考察的对象,最后匆匆忙忙地谈了一场恋爱,接着半年后就匆匆忙忙地接了婚。十年后我和前任离了婚,才认识到,头婚也有真爱,但是感情不够深,性格不够契合,价值观不够一致,遇到事业和经济的变故,人生一旦出现了坎坷,那种婚姻就是不堪一击,即使有了子女也逃不过分道扬镳的命运。实际上,在二十几岁的年龄谈婚论嫁,还是不够成熟,感情的基础只有身体里的多巴胺,闪婚快乐了一群人,却逃脱不了婚姻失败的命运。
如果不想人生多几次失败的婚姻,结婚还是需要深思熟虑,有个婚前磨合期,至少应该等到心理上已经准备好去面对婚姻中的各种挑战和责任。虽然五十岁第一次结婚是有些晚了,错过了最佳的生育年龄,但是经历的婚姻坎坷也少了许多,最起码下半生的生活已经相对稳定,人生的阅历已经达到成熟期,谁也不想年过半百以后在婚姻上再折腾几回。
总之,结婚不是任务,婚姻因该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再晚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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