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啊,在五莲县城,在熟悉的路上,居然迷路了。
今天早晨大雾,浓见度不到四十米。十字路口,只有走近了才能看到红绿灯。道路上的车,稍远一些,便看到只有两个灯在闪烁。
经过五莲宾馆东边的公园时,望不到东边和南边的公路。为了省路,朝东南方向斜插而行。这个公园也走过几次,不过从没有斜穿过。走在起伏的草坪上,感觉既陌生,又漫长。终于到了公路,右拐,继续向南前行。
走着走着,发现道路两边的建筑与平常的不同,难道走错了?但也没有多想,继续走,一直到了路口。路牌上写着“光明路——东西”,真的走错了,向南走,成了向西走。站在路口,辨别了一会,找到正确的方向,回头走去。
快到家时,抬头看到了太阳,失去了往日的刺目的光芒,像十五的月亮。
回家告诉媳妇,媳妇说:“丢人哪,天天走。巴掌大的地方迷路了。”告诉儿子,儿子说:“你真是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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