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获得了1961年的普利策奖,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也是她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
我不太喜欢看虚构类的作品,尤其是小说,哪怕它是世界著名的文学著作,直到前段时间从书架上又翻到这本书,我决定尝试着看一下。
看的过程当中,前面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怪人拉德利的悬念在支撑着我耐着性子读下去。
整个故事是由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女孩斯库特在阐述,以小女孩的独特视角来看待这个世界。
书中有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将梅科姆县和斯库特家周围的场景都描写得很细致,很有画面感。
这本书还拍成了电影,我没看过电影,但是我想电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可能书里面很多细节和内容都无法反映出来,所以好的内容还是应该尽量看书。
这本书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几个点,第一个就是怪人拉德利,刚开始会认为它是一个很神秘的存在,也是这个悬念吸引着我把这本书继续看下去。
梅科姆县的居民对拉德利的传言千奇百怪,在大家眼中他是吃死老鼠、只在夜晚出来走动、手里拿着一把剪刀的冷酷怪人。拉德利家的胡桃树掉下的果子都没人敢捡,说吃了就会死掉。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也对拉德利一家充满了好奇,兄妹俩和小伙伴迪儿最爱玩的游戏就是与卡德利有关的脸色扮演。
两兄妹常常在拉德利家附近冒险,在他们的探险中发现并没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反而经常在胡桃树洞里发现口香糖之类的小礼物。
礼物是卡德利放的,真实的他并不像传言的那么可怕,相反他是整个梅科姆县最温暖善良的好人。在小说的最后,当无赖尤厄尔想要杀掉兄妹俩的时候,舍身相救的竟然也是怪人拉德利。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这句至理名言就是出自这本书。
不要随意揣测一个人,我们往往只看到一个人的行为,然后用我们自己的经验加以解读,但这并不一定就是客观的事实。
第二个点是斯库特的童年趣事,她和杰姆、迪儿之间的种种让我也不禁回想起我的童年。其实在人的一生当中,童年的时光在一生中的占比很短,但是在记忆中的比重却很重。
每个人有怀念的童年时光,大多数人都觉得童年是无忧无虑的。也许是因为童年的短暂,才让人觉得童年的欢乐值得久久的怀念和回味。
第三个点是他们的爸爸阿迪克斯。
在我看来他真是一个位睿智又正直、温柔且善良的父亲,斯库特虽然没有妈妈,但阿迪克斯给他的那种父爱让她的整个童年时光都是温馨美好的。
阿迪克斯下班后喜欢坐在家里看书报,会把斯库特揽在怀里,给她读书讲故事,那种画面恬静又美好。
阿迪克斯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即使是因为他为汤黑人汤姆打官司而被诽谤的时候,他也要求杰姆和斯库特不受这些言论的影响,不生气、不打架、不在意。
阿迪克斯不会因为皮肤的颜色而区别对待任何一个人,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道。阿迪克斯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他为黑人汤姆辩护,即使从一开始就明白,汤姆被判无罪的几率几乎为零,但他依然为他辩护。不管别人的看法和整个社会的舆论如何,他都会去做正确的事。
第四个点是佣人卡波尼。
卡波尼在教堂中和黑人说话的时候用的是黑人群体习惯的方式,斯库特很不解,明明卡波尼可以说更好听的白人的话。
卡波尼只是说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那很不淑女。我感叹于卡波尼的修养,和层次,这让我联想到一个词语向下兼容,照顾更低层次人的需求,而不是一味的展示自己的高明。
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伟大,也不认为别人有多么渺小,这是一种尊重,也是一种很高层次的修养。
层次越高的人越是谦虚和包容,炫耀、展示、降维打击,反而是一种没有修养的表现。
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点是汤姆的庭审现场。
汤姆的结局让我觉得很可悲,汤姆是无辜的,可恶的尤厄尔诬陷了他,让他背上了莫须有的“强奸罪”。
尽管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用严密的逻辑推理结合事实依据揭露了现实。即使所有的人都知道汤姆是清白的,但所有的人都昧着良心,判了汤姆有罪,最后在监狱里被当作越狱者击毙。
汤姆有罪,他生来就有罪,就像原罪,只因为他的皮肤是黑色便有罪了,和案件事实没有关系。
在种族歧视的背景之下,没有法律的公平公正,虽然我对种族歧视没有体会,也没有更深的了解,但就一个普通人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也是无法让人容忍的。
阿迪克斯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有着动听的歌喉,它除了给人们尽情歌唱外,从不破坏花草,不毁坏庄稼。
每一个被无辜伤害的人都是一只知更鸟。默默无闻,从不伤害人的怪人拉德利是阿迪克斯眼中的知更鸟,纯朴的黑人汤姆又何尝不是。
还好,有阿利克斯这样的人在努力。
小说的最后也保留了正义,尤厄尔的死被当做打斗中的意外,没有牵连善良的见义勇为的怪人拉德利。
守护善意和正义具有无限的道德意义,这是照亮世界的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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