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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当仗剑,大杀四方 妾自抚琴,沉浮随郎

君当仗剑,大杀四方 妾自抚琴,沉浮随郎

作者: 诚哉如斯 | 来源:发表于2016-04-19 17:45 被阅读538次
    十年磨一剑

    三尺:剑的别称。因通体长三尺,故以之为剑的代称。《汉书·高帝纪》:“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唐·颜师古注:“三尺,剑也。”

    三尺剑:剑的泛称。唐·杜甫《重经绍陵》诗:“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

    七尺:古代长剑的代称。李益《再赴渭北使府留别诗》:“平戎七尺剑,封检一丸泥。”《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二:“长剑七尺。”

    利剑:名剑的泛称。《公羊传》鲁宣公六年:“子之剑,盖利剑也。”

    宝剑:剑的泛称。唐·韦应物《广陵行》:“归来视宝剑,功名岂一朝。”

    吴粤剑:泛指春秋时代所制名剑。《周礼·冬官》:“郑之刀,宋之斤,吴粤之剑,迁平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

    七星剑:古代名剑。剑身近柄处饰有北斗七星文,故名。《吴越春秋》:“伍子胥过,解剑与渔夫曰;“此剑中有北斗七星文,其值百金。”

    十字短剑:属双兵短器械。剑长两尺四寸有余,通体为铁制。剑身有脊。呈棱形,两边有,剑尖向上 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剑柄呈扁平状,上覆半圆硬木,使握手处为圆形,剑柄末端有铁环可系彩绸,握手两侧有护手刃,在护手处略朝上翘。用时两手各执一把,十字剑兼有刺、勾、割的功能。

    干越之剑:指古代吴越所制之善剑。《庄子·刻意》:“有干越之剑者,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宝而至也。”

    上方宝剑:“尚方剑”的俗称。指皇帝的御用宝剑,可授于大臣,掌先斩后奏之权力。

    子午鸳鸯剑:双剑的一种。剑长三尺,剑身为扁平状,下部宽一寸半,上部宽八寸,剑身两侧为向上倾斜的尖剑,浑体如锯条,二剑之剑尖形式不一,一为半圆环形,如月牙状,月牙尖向外;另一虽也为月牙状,但其中部有一突出枪刺状枪头,剑把为扁平形,上扎布带,剑把上有圆盘铁护手,剑把一侧有月牙形护手,薄而锋利,剑把末有双棱状枪刺,此器四面有刃,甚是锋利。

    昆吾剑:古剑名。原称“锟 ”,亦作“琨 ”。属此剑。剑身原为一有刃,一侧无刃,前有尖锋。后来演变为前半身有锋有脊,两侧有刃;后半身无脊无刃,仅呈平板形状。其剑柄较长,可用两手握持。

    木剑:用木制作的剑。又名:“班剑”、“象剑”。晋代开始用于朝服佩带。《南史·陈始兴王叔陵传》:“及仓卒之际,之命左右取剑。左右不悟,乃取朝服所佩木剑以进。”

    玉头剑:剑首用玉装饰之剑。参见“玉具剑”条。

    玉具剑:剑首和剑柄部分用玉制成的剑。《汉书·匈奴传》:“赐冠带衣裳……玉具剑。”唐·颜师古注:“孟康曰‘标首镡卫尽用玉为之也。’镡,剑口旁横出者也;卫,剑鼻也。”

    夺命龙:五代时军中称剑的专门隐语。据宋《清异录·武器·小逡巡》载:五代前蜀王建初起兵时,军刀用隐语称刀曰:“小逡巡”,剑曰“夺命龙。”

    杨家山铁剑 :我国现存最早的铁剑。系湖南长沙杨家山春秋后期墓出土文物。剑通体长 38.4厘米,剑宽2-2.6厘米,剑脊厚0.7厘米。

    尚方斩马剑:“尚方”亦作“上方”。指皇帝赠予臣属的宝剑,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汉书·朱云传》:“成帝时,丞相安昌侯张禹,以帝师位特进甚尊重。云曰: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斩 臣二人以厉其余,上问谁也?对曰:安昌侯张禹。”唐·颜师古注:“尚方,少府之属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可简称为“尚方剑”或“上方剑”。

    尚方剑:皇帝御用剑的代称。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参见“尚方斩马剑”。

    服剑:古人随身佩带的剑。《战国策·齐》:“遣太尉 黄金千斤,文马三驷,服剑一,封书一,谢孟尝君。”

    齿铗:剑的一种。指带齿形的铗器。左思《吴都赋》:“毛群以齿角为矛狭。”亦称“角铗”。

    神剑:①指灵异之剑。《晋书·刘曜载记》:“尝夜闲居,有二童子入跪献剑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烛视之,剑长二尺,背上有铭曰:‘神剑御,除众毒。’曜遂服之,剑随四时而变为五色。”②古代名剑。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孝武帝昌明,以大元元年,于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隶书。”

    袖里剑:短剑的一种。其柄长大,而剑身稍短,总长不及一尺二寸,剑身藏于剑柄之末。柄为中空,内有弹簧。袖里剑平时可藏于袖筒之内。用时取出剑柄,按动按钮,剑身即从剑柄中弹出伤人。

    班剑:古代饰有花纹的木制仪仗用剑。盛行于西晋。至南朝称为“象剑”。《宋书·乐志四》:“雄戟辟旷途,班剑翼高车。”《宋史·袁桀传》:“太宗临崩,桀与褚渊并受顾命,加班剑二十人,给鼓吹一部。”

    棠溪:古代名剑。因战国时期棠溪(今河南舞阳县西南)地方出利剑。故以之名剑。《楚辞·九叹·怨思》:“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刘勰《新论》:“棠溪之剑,天下之铦也。”亦作剑的代称。

    越剑:指古越所制之利剑。刘勰《新论》:“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钝钧”。

    象剑:“班剑”的别称。南朝时用作仪仗的剑,称象剑。参见“班剑”条。

    短剑:剑的一种。剑身较短,剑盘小,握柄由生铁铸成,柄端有一圆环。

    逸龙剑:剑的一种。剑身有龙形图案,因而得名。无剑穗,其剑术套路的主要击法有劈、刺、扎、撩、点、崩、击、截、抹等。

    短铗:剑的一种。铗的别称。张协《短铗铭》:“亦有短铗,清晖载烂。”参见“长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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