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
一别多年,你可安好?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那天,我站在刚刚停下来的机器前,你迎面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刚过来的新同事,以后与我会是搭档。
我看着你干净的脸庞,有神的双眸,听着你温和的话语,像是在一刹那间便已将我俘获。
你说你想借我手里的钩刀(割纱刀)一用,那是一种用来割断不按顺序行走而缠绕在梳纺车轴上的线,而用的一种特制的刀。这种刀在那时,外面还没有的卖,都只是员工需要,才去库房领了材料后自己打磨而成,我将得来不易的刀递在你手心。
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依彤”。你说名字很好听。我笑,其实我并未告诉你,这不是我的本名,那间不准男生进入的一零六号宿舍里。还有着“依婷”、“依露”、“依然”等等,那只是姐妹们一时兴起,胡乱叫的名字罢了。
第二天你对我说,刀已折断,但你会用最快的速度赔给我。
果然,不出两日,你将躲在身后的手伸出,告诉我,这是赔给我的。并为弄断了我借你的刀,又一次道歉。
我微笑着接过刀,看着锋利的刀刃,刀柄处被你有心地缠上了一层鹅黄色的毛线,我对着你说了声谢谢,你的脸上泛起了红色。
后来的我们慢慢熟悉,偶尔与同伴逛街。莫名的默契总能让我们在路上相遇,你会兴奋地在路的对面喊着我后来告诉你的我的本名。在同伴面前,羞涩代替了我内心的欣喜,同伴起哄似的大笑,让我只敢朝你挥挥手,就已想要转身溜走。
你知道吗?那时候,对于爱情,我总是后知后觉。我原以为,我很喜欢上班,后来才明白,是因为上班了就可以见到你。
我是那么喜欢你,可从不善表达的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你。
二十多岁的年纪,每一分钟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空闲里的我们相互嬉闹,车间里、园区里都留有我们的足迹。
我们曾在晚饭后的食堂里一起讨论着正在热播的《名扬花鼓》,也曾在车间里不分你我的共用着同一个水杯。
你知道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可唯独除了你。我说我不喜欢水箱里热水的味道,你于是将“铁观音”丢进水杯里并且加了糖,我嘲笑你的别出心裁。你一脸无辜,装作委屈地说着谁叫我非要瞎嚷嚷。
那时候我以为我们可以就那么长长久久地不说喜欢、不说爱的好下去。却不想,她的出现,她的主动出击,来的迅速,也让我鄙夷。
你对我说,你不喜欢她的纠缠、不喜欢她每天三更半夜觉都不睡来陪着你等你下班,更不喜欢她无缘无故地就出现在你宿舍门前……
我故作镇定,不只一次地劝你与她试着交往,还要违心地告诉你,说不定可以擦出火花。你说:“你再劝我,我真的要动摇了”我哑然。
我说以后叫你哥哥吧,你只叹了口气说:“或许这辈子,也只能当你哥哥了。”说完这话,你仰头看了看房顶,我不知道你的语气是惋惜还是解脱。
不知你还记不记得一次夜班的空闲时间,搭档红与我们一起在屋内休息,我说我困了,随后便开始倒在长椅上而眠。红嘲笑我的随遇而安,你只笑笑说这才是我最可爱的地方。
其实我并未睡着,我听见红小声地问你:“你们最近怎么了,怎么比原来沉默。明明都喜欢为什么,选择在一起那么难?”你说:“她只把我当作哥哥,从没说过喜欢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
后来红又来问我:“你们互相喜欢,为什么偏偏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相互的交织点?”我沮丧的对红说:“我是女孩子,又怎能跳脱出羞涩,变得那么大胆?”
得知你们在一起,我黯然神伤,请了假,回家休养。再来时,你说:“我们一起喝水的杯子,被红不小心打碎了。”
我想,或许我们的缘分真的该结束了,可没想到这并不是结局。
后来,你对我说,发完工资你会离开,和她一起。我静静地听,也静静地等着那个时刻,想要装作满不在乎的跟你作最后的告别。
那一天还是到了,你说财务人不多,催我先去,还告诉我一定会等我回来。可当我回来时才发现,你早已离开。
那些熟悉的,你使用过的物品还在眼前,可唯独不见了你。我终于明白,你的确离开了且故意绕开了我。
那一晚的夜班,我拿着你赔给我的刀,心不在焉地划着拿在手里的缠线管。刀划过手臂,竟毫无知觉。我没有自残,亦不敢。
血液顺着手臂流下,一滴滴,落在地上。红被调去了其他车间,新来的搭档见状像是吓坏了。喊着周围的人过来帮忙。我心里暗笑:“一个小口子而已,又不会死,为什么那么紧张?”
医务室的湖南大姐夸着我不打麻药,缝针时也能不吭一声的勇敢。可她却忽略了我别过头去,那一串掉落在角落里的泪。
比起你一声不响的离开,手臂上那一条小小的伤口,又算的了什么?
这些你一定是不知道的。说这些也并不是想要博取你的同情。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你走后,又发生了什么而已。
因为手臂上的伤,我休息了七天,七天里对你的感情像是一天比一天减弱。
七天里,他每日来到我的身旁,是的,我恋爱了,那是初恋。
他,高高的个子,脸上轮廓清晰,穿着那个年代的流行服饰。喜欢他的人很多,但他说,他喜欢的是我。
都说初恋很难忘,可对于我来说,与忘记你相比,忘记他竟抵不过你的千分或万分之一。
后来的他牵着我的手走过园区,每经过熟悉或不熟悉的人身旁,背后总是一片羡慕,他们说着我们的“郎才女貌”,他们说着我和他是多么般配的一对。
可是你知道吗?只有我知道我和他并不会长久。我讨厌他说话的声音,讨厌他衣服上香水的味道。讨厌他买给我那些我并不喜欢的零食,总之,应了那句“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的”。
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弄丢一个人是那么容易,我知道你曾往办公室里打过电话,可一次是与我重名的女孩子接起,另一次是我并未注意到保安亭外,黑板上接电话的时间而错过。或许这就是“缘份尽了,半点不由人”吧。
半年后,已离开公司的红特意告诉我说,她遇到了你的那个她,并在那个她的口里听说你们已经分手。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窃喜,我兜兜转转想去找她寻你的下落,可来到她在的新址,却被告知几天前她又一次离职,不知去向。
后来的我离开了我们那座小城,接触了我们不曾接触的网络。我所有的网名里都含有一个你名字里的“琦”字。我按照你的样子找到了新的恋情,可无疾而终。
我终是放弃了,我知道,这辈子与你都已无缘再相见。
我终是清醒了,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我不该再留恋,也不能留恋。
时至今日,十二年过去了。青涩的脸庞如今变了模样。我们也早已走在既定的命运轨迹里,或走或停,我们早已不再是我们。
我们也终究像是两条永远不能交织的平行线,一直走,却无法回头。
《追忆似水年华》里有句话说:“回忆是驯良的,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往回忆中加进幻想”。
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加进幻想,可你的样子、你的眼神、你说过的话时隔多年却依然清晰。
其实,我知道这封信,你永远也不会看到。即使看到,那段青春的时光,你或许也早已将它们遗忘。而我写这封信,无非是想告诉你,或是仅仅想要告诉我自己,青春已然走过,若能重返,我相信,无论你是否喜欢过我,我都一定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我喜欢你”。
就这样吧,即使永不相见,还是愿你开心快乐,生活美满。
依彤
20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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