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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论》导读——自杀从未如此哲学(五)

《自杀论》导读——自杀从未如此哲学(五)

作者: 常余生 | 来源:发表于2017-12-26 21:42 被阅读0次
    《自杀论》导读——自杀从未如此哲学(五)

    第三章 利己主义自杀(续)

    本章论述了婚姻对于自杀的影响,也是我读的最不顺畅的一章。婚姻对于自杀率具有控制的作用,但夫妻之间是不同的,丈夫在婚姻中的束缚和责任会大大降低自杀率。

    在后面关于欲望控制还有论证,此处不做详细。

    家庭对于自杀率的控制却是相当的积极,不论任何家庭成员总会被保护而远离自杀的状态,家庭构筑的越是牢固,社会关系就越是稳固,自杀率越小;相同的在政治社会中,整治活动越是经常,就代表社会化越是深入,社会活动越是紧凑,越避免自杀。

    以下为重点。

    自杀人数与宗教社会的一体化、家庭社会的一体化、政治社会的一体化成反比。社会是永远不能自行解体的,除非我们个人选择逐步地脱离社会。个人的目标压倒了共同的社会目标,把我们个人的人格置于集体人格之上。

    个人所处的群体越是虚弱,个人越是不依靠群体,越是只依靠自己,不承认不符合他私人利益的其他行为规则。

    如果可以把这种个人的自我在社会的自我面前过分地显示自己并牺牲后者的情况称为利己主义,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种产生过分的特殊类型自杀称之为利己主义自杀。

    我们每个人如果不是致力于达到一个比自己的得到的高的和比自身存在时间更长的目的是活不下去的,在内心深处,我们给每个人都想要达到一个目标——一种不完全消失的需要。

    为此我们可以容忍,我们认为我们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但是生命必然结束这众所周知的事让我们感到厌恶,一切都终将消失,甚至于在无限的时间长河中连我们人类本身都将要消亡,那我们只有在自己欺骗自己并对生命的价值抱有偏见的情况下才能同意活下去。

    但极度的利己主义者不愿意相信,他们认为生命只有在生命之外才有存在的理由。

    我们每个人作为生命都有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的生存基本需要当今的生产力已经很容易达到了。但我们受到过教育的成年人,并不能像小孩子或者动物那样单纯的活下去,我们有艺术、政治、道德和美本身的需求,这些并不能弥补我们生存的需要,这些“超肉体”的活动并不能自然催生,而只有在社会环境下才有可能产生并发展,社会引发我们的同情和团结一致的感情,同时支配我们的行为。

    艺术、道德、政治、宗教信仰和科学活动这些“超肉体”的活动都是社会这个概念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具体化,它们就是社会的本身,也是社会的产物。

    这些活动的目的不能说与我们个体毫无关系,我们参与其中必然要和社会保持联系。“我们越是感到自己脱离了社会,我们就越是脱离了社会既是根源又是目的的生活。”这些社会活动并不直接作用生存本身,这一点在动物升上有所体现,而且带来痛苦和压力。为什么要坚持?

    人的人格总是有自然人和社会人双面的,如果我们此时此刻假设这个社会突然崩溃,那么有的人工结合变成虚幻。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等等一切都是虚构的,其实生命本身的价值也是虚假的,甚至有一点宗教的味道。

    人类最初的意义是帮助我们延续生命,但社会却在不断的进化,加入新的想象完善自己本能,正是这样的社会本能为生命加入了“价值”的意义,帮助我们更好的延续生命。

    动物和儿童满足的生活早就不能使我们这样社会的个体满足,我们早就品尝到社会带给我们的满足,也接受社会的苦楚。如果社会突然离我们而去,那是怎么样的无所适从。我们所有的努力再也没有任何目标!

    “如果生命不值得延续下去,那么一切都可以成为拜托生命的借口。”

    对于我们人生的价值,由于大部分个体的人的经历和阅历十分有限,只能是以个人的目光看待人生的价值,以个人的喜悦或者忧伤作为评价的标准显然并不客观。但是社会汇聚着人们世代的智慧,总会对个人和社会本身作出客观的评价,即使有时候这个公正的评价来的有些慢。所以社会的苦难总是变成个人的苦难,而个人的苦难是社会的苦难的表现形式,这就是个体之于社会的关系。

    “由此便形成了消沉和幻灭的思潮,这种思潮不是产生于任何特定的个人,而是表现出社会所处的瓦解状态。”

    当整个社会步入如此消沉的思潮时,一部分人们会开始反省,如同我在前几章所说的思考方式一样,但却一直在努力的证明生命是没有意义的,新的道德观念会以形而上学的宗教形式表现出来,但这个东西的创造者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而是整个社会的伤疤。

    “利己主义不仅是一个自杀的辅助因素,而且是引起自杀的原因。”

    人与社会的纽带开始松弛,社会的社会性下降,生命的价值变得不可信,然后生活中出现的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让人们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偶然的因素。

    就好像突然跟另一半分手,被人侮辱的,丢了心爱的玩具等等,便结束自己的生命。社会的道德价值在他们的眼里不如其他关于自己的小事,自私而不考虑任何除我之外的东西。

    《自杀论》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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